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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开选拔干部进入常态化 打破公选限于副职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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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12-20 15:38:34 《南方日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工作这么多年,参加推荐选拔干部,还是头一遭!”今年7月,惠州市委办举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动员大会,在单位开车多年的黄师傅突然发现,自己和领导一样也有了提名权。

  “从副秘书长到办公室副主任、到科长们,再到所有普通干部、职工,包括司机大佬们和一般工勤人员,大家一起来打分、推荐干部。这样覆盖面之大、范围之广的干部推荐在办公室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惠州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吴卫华在

动员大会上如是说。

  不仅在惠州市委办机关内部,而且在整个惠州市,关心公选的人们也都发现,不仅有传统的组织推荐、领导推荐,而且还有群众推荐甚至是个人自荐。

  选拔干部的提名权逐步向多元化延伸,这也是目前广东公选中的普遍现象。前不久,梅州市在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时规定,可由县级领导署名推荐、组织推荐,但也可由个人报名、党员群众10人以上联名推荐。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最根本的关键环节,是如何实现选人用人的民主化。”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如是称。这一做法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党的十七大指出,干部选拔任用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民主”为“第一要义”。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扩大选人用人民主,建立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鼓励多种渠道推荐干部,广开举贤荐能之路,拓宽党政干部选拔来源。现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与攻坚”部位正在于此。

  “谁讲得实在,我就把选票投给谁!”在梅县石扇镇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投票现场,有40年党龄的该镇新东村村支书肖仕均以直白的语言表达了他对候选人的要求。

  “乡镇党委书记公推直选,所有党员群众都有投票权,那也就意味着所有的党员都是评委,每一位候选人都要接受他们的追问和质询。”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说。

  其实,早在2008年“双百”计划中我省即首创“大评委制”,由省、市的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职位所在单位的干部群众,省、市直相关单位的中层以上干部担任评委,最后6个测评环节的评委总数超过1万人次,被干部群众称为“万人选百官”。2009年公开遴选中,6900多名省政府工作部门的干部,在民主测评、结构化面试等不同环节履行了干部选拔任用的选择权、监督权。

  “大评委制”引起政界、学界强烈关注,被认为是在坚持党的领导下的可控民主,是一个“值得探索的方向”。省委党校副校长陈鸿宇指出,“大评委制”的优点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评委来源更加广泛,结构更加合理,扩大了干部群众的参与面,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二是有利于更加科学、客观地评价干部,防止和克服“少数评委选人”的弊端,有效遏制“拉票”和“打招呼”等非组织行为;三是职位单位一半以上全体干部参加对考生的评价,客观上相当于进行了一次由所在单位干部参加的民主推荐,较好地与《干部任用条例》进行衔接。

  除了大评委制,我省在推行公选的过程中,还积极探索“全覆盖式”监督,努力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聘请媒体记者、“两代表一委员”担任监督员对公选全过程进行全方位、“零距离”的监督。

  “我们基层党员也要参与到监票过程中!”11月13日10时40分,在梅县石扇镇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投票现场,基层党员吴川武提出了他的意见。他的提议得到了该县公推直选领导小组的采纳。

  “大会监票人员除了县纪委工作人员和镇机关党员外,再加上基层党员,更能体现选举结果的公平、公正。”吴川武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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