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腐的一系列数据表明,要在根本上有效遏制我国腐败的态势,还十分不容易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通报,2009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1318362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140828件,立案115420件,结案101893件,处分106626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3743人,移送司法机关的县处级以上干部764人。王益、米凤君、陈少勇、郑少东等一批大案要案,移送司法机关依 今年10月26日,国际反腐败组织“透明国际”公布了反映一个国家清廉程度的“清廉指数”,中国内地排名第79位,比上一年度上升了一位。 有业内人士认为,一系列的反腐举措以及国际组织反腐排名的提升,意味着我国反腐败事业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但是,我国反腐败的形势依然很严峻。”王明高说,有一组数字说明这个问题:据中纪委通报,2009年1月至11月,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违纪线索数增长4.7%,立案件数增长4.5%,处分人数增长2.5%,移送司法机关人数增长16.6%。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分县处级以上干部人数增长10.8%,处分贪污贿赂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干部人数增长19.2%。来自检察机关的数据显示,去年11月至今年8月,我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375件8840人,同比分别增加6%和10.6%,其中重特大案件3019件,同比增加9%;查处县处级以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98人,同比增加8%。“这些数据表明,要在根本上有效遏制我国腐败的态势,还十分不容易”。 未形成权力制衡的有效机制,制度执行没有刚性,没有一部统一的基本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反腐倡廉工作的进展 从新版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到限制“裸官”出境新规,再到新近出台的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今年以来,中央连续出重拳反腐,多次开会部署,一批廉政新规密集出台,剑指各类腐败现象。但是,在如此重拳之下,腐败行为仍难彻底遏制。 “之所以如此,主要有3方面原因。”王明高说,一是制度设计尚有不科学之处。现在的制度设计虽然也注重权力制约,但没有形成权力制衡的有效机制;其次是法律条文分散,或见之于刑事法律,或见之于行政经济法规,或见之于部门规章制度,在反腐败斗争中难以操作,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反腐倡廉工作的进展。 “第二个原因是制度执行缺少刚性。现有刑法既没有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作出特殊规定,在对腐败犯罪的惩处上又明显低于一般的盗窃犯罪,没有贯彻罪刑相适应原则,难以起到应有的惩戒和威慑作用。”王明高说。 据了解,目前,我国防治腐败的法律法规种类繁多,各种法律、规章制度多达1200余件。“这也反映出了第三个原因,即反腐败工作缺少一部统一的基本法律。目前繁多的法律、规章、制度没有统一的规范要求,某些规章、制度缺乏科学论证。”王明高对《法制日报》记者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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