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核心:一把手“限权” 指向县委书记的权力改革,正是当前基层政治改革的深层次命题,重点是公开、核心是限权。 对于县委书记的权力描述,一个流行的说法是,县委书记堪称“中国权力最大的官”,除了外交、军事和国防,其他权力都具备。 对于改革运行的阻力分析,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教研部教授李习彬一语中的,“改得好不好,推进难不难,关键就在一把手!”
原河北成安县县委书记王晓桦也认为,搞权力公开透明不能光是政府搞,党委必须带头,县委书记则首当其冲。他试点改革的一大措施是“通透性办公”,以此避免过度集权而使干部脱离群众,其前提是王晓桦有勇气接受大家的监督。(京华时报/记者 孙乾) 武侯试点的主要设计者之一、时任武侯区纪委副书记王睿说,经过一番“确权勘界”之后,武侯区出台《中共成都市武侯区委关于进一步明晰职权的试行办法》,对区党委权力进行勘界,对权责不清的予以明确,对超越职权范围的予以纠正。 根据上述“权力清单”,属于区党代会权力事项有6项,区委全委会有6项,区委常委会有18项,区委书记有9项。 紧随权力目录之后,一张张权力流程图将区委权力运行方式公之于众。流程图上,区委书记、常委、区长、副区长等各有分工,职权明晰。 于是,一系列“限权方案”设计出来,区委书记“革了自己的命”。根据武侯区出台的规定,区委书记只有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结束以后、日常考察发现领导班子存在突出问题、领导职位空缺、特殊情况必须调整干部这4种情况下,才能提出干部调整动议。 而且,在动议时,区委书记只提方向、不提具体职位,只提人选标准、不提具体人选,只提选拔要求、不提选拔范围。另外,领导干部人选要从后备干部中产生,后备干部人选要由群众进行无记名投票产生。而区管领导班子正职则采用全委会票决制,区委书记的一票与委员或常委的一票价值相同。 如此一来,“一把手”滥用权力的空间受到了极大压缩。 2010年,在接受新华社内部调研时,武侯区区委书记刘守成坦承,试点正是抓住了决策权和用人权这两个核心问题。“削权瘦身”的背后,其实是对一把手正当行权的强化——限制不当用权,强化正当用权,制度规范用权。 与武侯区做法相类似,在改革的另一个试点,睢宁县则提出议决权、否决权分离机制,该县出台文件规定,重点工程、规划、土地审批权由县政府研究确定,“县委书记不再担任土地审查委员会、规划审查委员会的主任,县委常委会只保留否决权。” 与上述两地的“自我限权”不同,今年下半年,湖北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联合出台《湖北省县委书记岗位风险预警防控办法(试行)》,规定县委书记不再直接分管人事,不得插手工程招投标,选拔任用干部时不得指定具体人选和选拔范围。(中国新闻周刊/记者 王维博 王全宝) 著名学者于建嵘表示,县一级是最完整地直接面对民众的。把解决中国问题的目标定在县级,这是对的。如果把这一级政权改革好了,社会就会稳定。县政改革要走向现实,重中之重是要达成基本共识:政治体治改革已经到了不改不行的时候。县政改革是现实改革中最可行、风险最小的。但只靠学者远远不够,还需要执政者的智慧和魄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