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权改革:“公开”先行 “县级政权是重要的基础政权,是改革和试验的重要环节,在政府信息公开之后,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成为各界的共同期待,而目前的强拆和群体性事件在县乡一级呈现多发态势和县委书记腐败问题也促成中央下决心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这也是对县委书记和县委班子的保护,更好的维护基层政权的稳固。”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汪玉凯接受半月谈记者采访时表示。
以成都市武侯区为例,在试点过程中已经明晰了区党代会、区委全委会、区委常委会、区委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编制了权力目录,做到职责明确、权限清楚。武侯区把这一过程称为“固化权力事项”。 “不是说县委书记不能说了算,而是怎么样说才算,在什么范围内说了算。”中央党校党建部原理室副主任蔡志强告诉记者。 蔡志强表示,廓清权力的边界后,就是要保障权力在法制的框架内运行,就是要重树和再造权力运行流程,对此中央的思路十分清晰,避免权力对百姓利益的损害,其核心是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主要环节,找出每个环节中的风险点,编制并公布权力运行流程图。 从《意见》中我们看到中央对此的明确要求: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就是要坚持依法、高效、规范、透明的原则,编制并公布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运行流程,明确行使权力的主体、条件、运行步骤、完成时限、监督措施等,提高权力运行程序化、规范化水平。 从先行试点的权力运行公开的经验看,江苏省睢宁县在公开决策方面做了多项探索。如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和部署议题的县委常委会,通过全媒体进行现场直播,并设立现场热线电话、开通网络和短信平台,让党员和群众反映愿望,提出建议,表达心声。通过流程设计,先行试点的3个区县一把手随意“钦点”干部、在干部任免问题上“一言九鼎”的土壤已经不复存在,一把手滥用权力的空间受到了极大压缩。 “要公开决策事项,包括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及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要党务工作情况,县委管理干部评优表彰情况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等。”公开什么至为重要,这也是以往比较纠结的问题,结合先行试点经验,对于县委要公开什么,这次的《意见》也给出了具体而明确的要求。 权力运行不愿透明的本质是拒绝监督。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意见》指出,要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整合监督力量,畅通监督渠道,加强情况反馈,形成县委权力特别是县委书记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机制和反映问题处理工作机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欲使权力透明,必须先剥去拒绝透明的权力——不许权力有这种自由。而欲剥去这种权力自由,首先应赋予民众监督的权利并保证其有效,这是必备之前提。专家表示,《意见》中,重点提及“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一句乃是一大看点。只有来自群众或社会的横向监督发力,权力才能感到更多的压力,由压力产生敬畏——对公众权利的敬畏,对制度的敬畏。(《半月谈》2010年第23期/记者 何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