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市各区市的旧城改造,拆掉了一处处“趴趴屋”,有不少人因为拆迁一跃跻身“富人”行列,然而房子大了,钱包鼓了,原先一家人挤在小屋里其乐融融的日子却不见了,更有人因而失去了自己的家。母与子的亲情割裂、兄与弟的断绝交往、夫与妻的东别西离,一桩又一桩的亲情官司摆上桌面,一件又一件的房产纠纷让一家人对簿公堂。
【场景一】法院门前 10平方米小房斩断手足情
在法院大门口,孙老大瞥了孙老二一眼,从嘴边挤出一句话:“过户,等着吧……”
这种情景在徐斌眼里已见怪不怪,看着两兄弟的背影徐斌感慨万千。 60岁弟弟状告70岁哥哥
“老孙家就这么两个弟兄,一位60岁,一位70岁,好了一辈子,可这次却对簿公堂。”今年年初的一天,孙老二感到“实在没处说理去了”,便跑到法院咨询,法官指导他写了一张“起诉状”。他的请求只有一条:请法院判决,将属于我的房产还给我。
孙老二所说的房产是一间父母留下的小房,面积不到10平方米。父母早在两年前先后去世,两兄弟也没有因为这处房产打唧唧,可如今旧城改造的触角伸到了这处偏僻的路段,按照规定,小房可以拿到几十万元的补偿金,政策下来了,兄弟之间的矛盾也开始了。
一家人曾经很和睦
徐斌说,孙老大常年在外地工作,父母平日都靠孙老二照顾,孙老二每天早晨上班前,都先到父母家做好早饭,自己吃上几口赶紧往单位赶,下了班也得去父母家热好了饭再回自己家。当然孙老大也没袖手旁观,每到年节都会找人往家捎东西,每次都有孙老二的份。到了春节,孙老大会风雨无阻地回青岛陪父母过年,还特意把孙老二夫妻俩也叫到一起团圆。过去邻居都说,孙家两兄弟孝顺、团结,别看老孙家孩子少,也没有闺女,老两口享的福一点也不比别家少。
1998年,孙老大的儿子要结婚,老人把两兄弟叫到身边说,只有这么一个孙子,要把一间稍大的房子给孙子成家。老人怕老二心里不舒服,特意承诺以后不会亏待他,老二没有任何怨言,一口答应下来。
父母去世矛盾爆发
孙家老人生前将名下的两套房产,一处给了孙子,另一处给了小儿子。父母去世四五年后,拆迁的风声刮到两兄弟的耳朵边,孙家兄弟俩这份为人称道的手足亲情,比这栋破败的老房垮得还快。
父母生前有遗嘱,案子非常清楚,孙老二赢了官司。然而亲眼看到老二手里拿着父母签名的文书,老大还是不肯接受,从立案到鉴定,再到鉴定结果拿出来,几个月过去,两兄弟除了在法庭上几句争辩,没有说过半句多余的话。离开法院时,两兄弟各自都是一脸的冷漠。
法官的话 亲情官司年年增加
“这一摞案子里,至少一半属于家庭纠纷,房子、继承、婚姻财产,都是自家人折腾自家人。”指着办公室里摞了半米高的案卷,徐斌紧锁着眉头。徐斌是市北法院执行局的法官,案子判了当时不履行,原告方申请后,案件就落到了执行局。在徐斌办公室里呆了两个小时,不下十多个案子的当事人进进出出,竟有一半都是背负着一桩亲情官司。
近年来,由于社会财富分配的剧烈变化,特别是房价的大幅攀升,导致很多家庭财富的争夺,最普遍的就是房产,引发了不少纠纷。近几年,拆迁的范围不断扩大,今年市北区今年初制定的拆迁计划就达到了60万平方米,涉及拆迁居民1万户。而法院近年来受理的涉及婚姻财产纠纷、遗嘱继承纠纷等亲情官司也不断在增加,不少法官都感觉自己经历的亲情官司比例也几乎在打着滚增加。
亲情官司多涉及继承纠纷
梳理近几年有关家庭纠纷的案例,徐斌分析,遗产纠纷多分为以下几个类型:老年人再婚后丧偶引发的遗产纠纷最多;其实是老人生前听信某个子女口头赡养承诺,将房产、账户存款划转入对方名下后,子女立即变脸所引发的纠纷;老人在世时居住的公有住房,没能及时过户转化为私有财产,老人过世后,子女不享受继承权所引发的相关纠纷;老人虽立了遗嘱,但因某种原因,分配不均,由于子女们的价值观不同,引起的纠纷;老人生前未及时立遗嘱,去世后,子女产生纠纷。
【场景二】法律咨询公司 老房拆迁拆散母子情
王青华经营着一家“维情”咨询公司,除了代理各种婚姻、财产纠纷的案件,公司的另一项业务就是 “提前介入,维系亲情”。“原先是维系婚姻感情,现在调解家庭亲情的业务倒占了公司全部业务的三四成。”
幸福老人让人羡慕
“你来之前,我刚刚送走了一位82岁老太太,为了把被小儿子‘骗’走的房屋拿回来,就在这间屋子里,老太太几乎跪倒在我面前。”王青华端起水杯,稍稍稳定了一下情绪。
“老太太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原本子女孝顺,在众人眼里老人健康、开朗,晚年幸福。”王青华给记者讲起了李老太的家事。由于老伴去世早,李老太原先和小儿子一家住在自己一处40多平方米的老房里,平日里给小儿子一家做做饭、照看孙子,大儿子和女儿时常到家里探望,一家人过得十分融洽。
房子盖好了母子翻脸了
“要不是拆迁,也许老太太的日子都会这儿平静、安稳。”2005年前后,李老太住的地方传出消息,整片老房都被划入拆迁范围。一天,小儿子对老人说为了拆迁要套大房,要带着老人去登个记。想想一家人挤在小屋里一辈子,总算要熬出头了,老人很干脆地跟着儿子去了。几份文件十几页纸,老人从头翻到尾一个字也不认识,小儿子指着空白处让老人按手印,李老太便按下。
房子动迁时,小儿子向哥姐提出,自己添些钱买套大点的房子。弟弟有孝心,买大房接母亲一起住是再好不过的事情,哥姐谁也没有多想,就由着弟弟办理了所有的手续。抽签选房那天,弟弟还特意要老母亲动手抓了阄。
2009年,新房建成,眼看着小儿子把房屋装修得现代感十足,老人满怀希望地要去新房了,小儿子发给全家人的通知却如同晴空霹雳,让老人几天都没反过神来。小儿子提出老娘不能再由他来养,该轮到哥哥姐姐照顾了。至于房子,是他的个人财产。
母亲好好地活着,房子怎么会没了?面对哥哥、姐姐的质问,弟弟终于翻了脸,拿出当年带老人去“登记”的材料。看着一份8万元的房屋买卖协议和登记在弟弟名下的房产证,哥哥、姐姐都傻了。
母亲要去告发儿子
老人说,怎么也没想到,平日里经常听有因为房子老子和孩子翻脸的事,如今这种事情也降临在自己头上。“老人一直说对不起大儿子和女儿,埋怨自己太糊涂。”老人四处打听后,跑到王青华的公司求助,要王青华帮她打官司,要房子,可老人当初把房子“卖”小儿子时身体很健康,是完全行为能力人,所有的手续也都合法,现在想要房子已经不可能了。
李老太的大儿子、女儿找过弟弟,然而一家人却还是因为这栋房子割断了最后的一丝亲情,兄妹和老人商量后决定向派出所报案,说弟弟涉嫌欺诈甚至是诈骗,一件喜事逐渐转向了一桩刑事案件。
咨询师的话 财富来得太快冲击亲情
婚姻与心理咨询师王青华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种经济利益已经从社会走到了家庭,以前维持亲友关系的一种微妙的平衡,被巨大的利益打破了。在面对昔日亲密爱人、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和金钱利益时,当事人往往难以承受利益带给心理的巨大冲击,无法理性应对,最终导致矛盾激化。“产生家庭纠纷的原因很多,但最根本的还是,财富来得太快太容易,人们最朴素的人生价值观被击破。”
拆迁应该适当心理干预
在王青华看来,拆迁除了要关注百姓的生活质量和住房条件,以及城市面貌的改善和提升,如何对巨大利益带给社会和普通百姓、家庭的负面影响作出适当的干预和辅导,同样是非常重要的。王青华说,子女在各自成家后,纷纷以自己的家庭为核心,当巨大利益来临时,便会突然爆发。如果政府部门能在拆迁摸底时,通过居委会了解一下,对个别存在纠纷隐患的家庭提前介入,可以相应减少矛盾和纠纷。
【场景三】拆迁办公室 假离婚演过头夫妻各自飞
周玉香在云南路拆迁办公室工作了整整3个年头,每天进出办公室的,除了向拆迁居民解答各种政策问题,还有一类特殊的人群。“有的是老人背着子女‘偷偷’来咨询,有的是一大家子一起来打听,他们能分到多少房产,最让人感觉荒唐的是假离婚闹成真离婚的事怎么就那么多? 为了房想到假离婚 “周玉香的记忆里有个数据特别清晰,3年中,因为假离婚弄巧成拙,然后又到拆迁办公室哭闹的有27例,至于那些羞于启齿,打掉牙往肚子里咽的就没法统计了。
“我接待过一名中年妇女,43岁,17年前结婚,15年前生下儿子,每天都在为丈夫、儿子忙活。”周玉香说的是拆迁片里的一名居民,和许多家庭妇女一样,李琳(化名)每天“家-单位-菜市场”三点一线的生活很有规律,丈夫虽然挣钱不多,可一家人住在一间50多平方米的套二房里,而且还是承租的公房,十几年过去了,日子也算温馨。
去年,街道到家里摸底,说是房子快要拆迁,先做登记,两口子这叫一个兴奋,第二天李琳办公室里的人也都知道了这个消息。有人开始给李琳出主意,建议两口子假离婚,可以多要套房子。李琳是个保守的人,尽管不情愿为了买房和丈夫假离婚,可毕竟一套房子值好几十万,李琳琢磨了一个礼拜,还是把这个想法告诉了丈夫。
假离婚变成真事
丈夫对李琳的提议很感兴趣,并想到可以给儿子将来娶媳妇准备上一套房子,李琳心底对假离婚的畏惧感一点点地被冲淡。
离婚手续办得很快,两夫妻在婚姻登记处走了个过场,并说好儿子跟李琳生活,在办理手续前买下的房屋产权归到了丈夫名下。按照两人商量的想法,一个离了婚的女人,没有房子又带着个孩子,如果拆迁怎么着都得给套房子。今年春节过后不久,李琳依然和过去一样把心思花在丈夫、儿子身上,只是多了个心事——什么时候拆迁、分房。可丈夫的生活却有了不少的变化。李琳发现,丈夫经常下班不回家吃饭,对她的态度也开始冷淡,一个危险的讯号让李琳有些坐立不安。终于,李琳发现了丈夫的秘密,丈夫和单位的一个女客户有了暧昧关系。
赔了丈夫折了财
李琳和丈夫的战争就此爆发,起初碍于面子,两人并没有大动干戈,李琳希望丈夫悬崖勒马,可并没有挽回丈夫的心。后来,李琳在一次争吵中打了丈夫一个耳光,两人的关系更加紧张起来。李琳到丈夫单位闹了几次,但毫无作用,丈夫下达最后通牒,说他们已经离了婚,让李琳赶紧搬出自己的房子。
李琳终于明白了两人的关系不能挽回,于是把希望放在房子身上,可到拆迁办一打听,人家开发商只认房产证,要钱还是要房都由产权人说了算。李琳哭着说,是丈夫和别人有了奸情,还说老房子原本是两人一起买的,应该有自己的一半,连当初离婚都是假的。可离婚协议写得清清楚楚,李琳人财两空,万念俱灰。
亲历者的话 莫让金钱吞噬了亲情
“为了一套房产假离婚,太荒唐了。”周玉香在工作中,经常能遇到因为家庭纠纷到拆迁办折腾的情况,尤其是一些夫妻,例如为了买房办假离婚,本身就是违背道德的事情,根本摆不上桌面,出了问题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于是就到拆迁办哭闹,有的为了让对方也得不到房产,干脆吃、住在拆迁办里,每天盯着,不许工作人员给过去的“另一半”办理手续。能放下的还好,较劲的非得打官司,或许证据充足能赢下官司,可俗话说“一场官司十年仇”,一旦走上了法庭,无论能否通过法律解开疙瘩,结果都会让亲情陷入更尴尬和无奈的境地,在对簿公堂、得到了对与错的判决后,亲情官司还是会出现“赢了纠纷,丢了亲情”的情况。
观点一: 打官司是解决纠纷的必然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副院长、社会学法律学专家崔凤认为,有些经济关系已不是传统道德所能调整,亲情也难以充分发挥作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寻求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亲属之间的房产官司日益增多,是公民利益主体意识增强,也是法律意识增强的表现,从法律角度讲,是应该遵循的一种解决方式。
观点二: 房价高催生房产官司
崔凤分析,亲情官司实际是一个市场经济下的产物,以亲情官司中最为突出的房产纠纷为例,这些官司有一个先决条件——房价的日益攀升。
“其实,房子原本是给人住的,但随着价值的升高,房子已经成为一种资产。”当一栋房产实实在在地摆在家庭成员面前时,很难有人不为之动心,或者想多占、或者想独占,纠纷也就此产生,解决好了,可以避免矛盾的激化,处理不好,将令整个家庭陷入这场争斗当中。
观点三: “自我意识”导致纠纷增多
崔凤分析,房产官司涉及的方面无非就是父母与子女之间、兄弟姊妹之间、夫妻之间。在父辈与子辈之间的纠纷中,子辈往往工作不佳或者是刚刚踏入工作,无力购房,加上“新人无房无车不结婚”的社会现象日益明显,因此不得不让孩子想方设法地抢占老人奋斗来的房子。作为老人,在没有更多经济来源时,同样很容易产生“自卫心理”,对子女提出的要求往往感觉是在“抢我的”,于是开始寻求家庭其他成员或者是法律的援助,也就造成了两代人对抗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