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广东省检察院内举行了一场“面试”,应考者是广州、佛山和揭阳三市的检察长,“考官”是省检察院的党组成员,“考试成绩”当场公布。这个所谓的面试是指2010年度广东市级检察院检察长向省检察院述职述廉大会。市级检察院检察长向省检察院述职述廉,这在广东的历史上还是首次,而广州、佛山和揭阳三市的检察长则“有幸”成为“第一批考生”。会上,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表示,从明年起,全省检察机关要全面落实 “考生” 工作做在平时汇报才有底气 昨天,第一个述职的是广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福成,由于今年是广州的亚运年,加之平时的业务繁重,作为第一个述职者王福成用了半个多小时来介绍一年来的工作以及自己的廉政措施,他是昨天“考生”中汇报时间最长的一个。在随后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他表示:“领导让我们来汇报,如果介绍不全面,也对不起领导。”当问到紧张不紧张的时候,他表示,只有工作做在平时,汇报的时候才有底气,而且“考官”们考的就是平常工作。如果平常不做事,就算说得天花乱坠,打分的时候也是个不及格。 “考官” 为的是强化省检院对市检院的监管责任 对于王福成以及揭阳市检察院检察长罗卫、佛山市检察院检察长廖东明来说,虽然省检察院是自己的上级领导单位,但向省检述职述廉还是第一次。 “以前也有述职述廉,但我是作为广州市的省管干部向省委述职述廉,”王福成说。据悉,在国内,检察长主要向两个部门汇报工作,一个是本级人大;另一个是管理该干部工作的相应党委。对前者只是汇报工作,后者还要汇报廉政工作,这是党内的工作机制。 而今年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始自上而下推行下级检察院检察长向上级检察院述职述廉机制。今年初,就曾有三省的检察长赴京向最高检述职述廉,随后各省陆续推出各自的述职方案。 为何要推行下级检察院检察长向上级检察院述职述廉的制度? 在昨天的会议上,郑红表示,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关于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已明确要求,地方各级检察院检察长要在做好向本单位述职述廉的同时,分别于届中或换届前一年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述职述廉。省检察院也专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各级检察长监督的意见》。郑红表示今后要全面落实下级院检察长向上级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制度。 学者 检察系统的理想状态是垂直化管理 除实际推动下级检察院检察长向上级检察院述职述廉以外,近年来最高检已经出台了诸多办法加强上级院对下级院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加强检察系统中上级对下级的监督,用司法的理念指导司法实践,避开地方政府对司法的干预一直是法学界探讨的焦点,很多法学学者建议中国的公、检、法以及纪委实行垂直管理。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某政法类大学教授表示,在现有政治司法体制难以变革的情况下,推行诸如下级检察院检察长向上级检察院述职述廉的举措,以及各种加强类似“垂直管理”的办法可能代表未来改革的方向。(记者/赵杨通讯员/林俊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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