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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严惩抬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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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11-30 17:30:17 京华时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国务院将修改法规重点惩处哄抬物价

昨天,南通市民在一家超市的“零利润蔬菜”柜前挑选蔬菜。新华社发

    本报讯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昨天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作出修改。

    会议指出,最近,国务院出台了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若干政策措施,取得了初步的效果。这些措施主要是运用经济和法律的手段,同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着眼于发展生产、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生产者和消

费者利益。针对当前价格秩序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依法严厉惩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有必要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改后的规定草案将相互串通、恶意囤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作为惩处重点,加大了处罚力度。

    会议决定,该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检查物价

    国务院督查组抵达山西

    由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组成的国务院督查组昨天抵达山西省太原市,督促、检查当地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等情况。

    昨天下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彭森率领的国务院督查组听取了山西省人民政府有关落实国务院政策措施,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报告,以及稳定煤炭生产、保障煤炭外运和稳定煤炭价格的情况介绍。在为期3天的督查期间,国务院督查组还将在山西部分地区走访农贸市场、超市、学生食堂、蔬菜种植基地,查看高速公路农副产品“绿色通道”和煤炭运输等情况。

    此外,国家发改委近期已组织调查组,赴新疆调查棉花收购、流通价格情况,赴湖北、河南、山东、江苏、浙江等5个省份检查石油市场和价格情况。

    关注北京

    运菜车已执行免过路费

    记者昨天从市交通委获悉,为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本市于11月27日起,提前4天开始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以降低农副产品运输流通成本。

    《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发布后,市交通委进行了专项部署,组织本市收费公路经营单位于11月27日起,提前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将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列入绿色通道品种目录。同时,严格执行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比照整车装载标准执行。此外,为方便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走绿色通道,在55个县级以上公路的进京路口设置了绿色通道引导标志。

    目前,首发集团所辖所有高速公路,已严格按照市交通委要求,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对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在新规定执行以前,除了绿色通道品种目录上的新鲜蔬菜、水果外,马铃薯、甘薯、鲜玉米、鲜花生等四大类农产品并不享受整车免收通行费的优惠政策。

    根据国务院要求,自今年12月1日起,全国所有收费公路对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本市提前四天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旨在降低农副产品运输流通成本,稳定全市消费价格总水平。

    市场行情

    菜价半个月回落近两成

    昨天,记者从新发地市场了解到最新菜价行情,半个月时间蔬菜价格回落近两成。

    11月10日,蔬菜加权平均价是1.555元/斤,29日加权平均价是1.29元/斤,半个多月的时间下降了17.04%左右。

    据市场统计部负责人表示,目前北方设施蔬菜上市量比较平稳,价格相对稳定并略有下降;南方地区的福建、广西、云南、四川等蔬菜上市量充足,价格明显下降。

    >>部分蔬菜降价幅度 蔬菜降幅蔬菜降幅

    菜花 48.57%白萝卜41.18%

    架豆 50.98%豆王 42.37%

    大白菜2.86%黄瓜 21.43%

    韭菜 43.18%菠菜 37.50%

    油麦菜37.50%芹菜 36%

    圆茄 16.67%大蒜 16.98%

    洋葱 10%鲜木耳15.09%

    柿子椒27.59%

    新闻分析

    物价“组合拳”效应初显

    分析人士指出,在全球货币流动性过剩和部分农产品供给紧张的背景下,今年7月份以来我国农产品价格节节攀升。而眼下,在市场无形之手和调控有形之手的共同作用下,部分农产品价格开始松动回调。

    从11月中旬开始,我国各级政府掀起了稳定物价的“政策风暴”。

    “天气晴好,大量种植集中上市,是近期蔬菜价格回调的主要原因。部分地区采取临时性价格管控和国家接连出台稳定物价的措施,则进一步强化了这些蔬菜价格回调的效应。”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农产品分析师邵娜说。

    “农产品价格上涨,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流通环节多、费用高,‘国十六条’把实施短期应急措施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通过减少从批发到零售之间的流通费用,加强对不合理加价甚至恶意哄抬价格行为的监控与干涉,有效降低了农副产品的流通成本。”邵娜说。

    她还表示,在目前全球物价上涨的大背景下,“国十六条”通过扶持农业生产、稳定化肥等生产资料成本、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等政策,有效保证了农产品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居民的生活成本压力,保障居民平稳度过物价上涨过快的时期。

    专家认为,除行政手段外,稳定物价的根本在于控制货币发行量和投放格局。11月,央行9天内两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进一步收紧了国内货币市场流动性。

    “随着国家稳定物价的措施进一步得到落实,后期粮油价格将趋于稳定,而部分蔬菜、水果等农产品价格仍有一定回调空间。”邵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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