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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师雇学生杀情敌案终审 受害者获赔13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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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11-28 07:09:12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颇受关注的青岛教师雇学生千里杀情敌案有了终审判决。记者26日获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判决:刑事部分维持原判,罪犯张雪静等两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4人被判刑3到15年;民事部分则判决6被告赔偿受害者王素容136万余元。

    一审后仅一人上诉

    今年5月,深圳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6名被告故意杀人罪成立,张雪静和胡文强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石春龙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侯斌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另外两人则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年和3年。刑事附带民事部分,6名被告人被判令共同赔偿被害人王素容130万元,6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名被告中仅有侯斌提起上诉,他认为自己受到石春龙的指使作案,中途放弃了犯罪,只是从犯,请二审法院减轻处罚。

    省高院审理查明,侯斌是作案的主要纠集人之一 。他和其他3人一起开车来到深圳后,又叫来杨传涛,自己虽因为有事回到青岛,却并没有让纠集来的同案人放弃杀人,也知道开车撞人的犯罪事实。因此他不是从犯,遂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赔生活费6.7万

    受害人王素容的丈夫和代理律师认为,一审判决的赔偿金额太少,请求二审法院判决6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和精神抚慰金共计4900万元。

    省高院认为,一审法院认为王素容的家属没有提交关于被抚养人的相关证据,因此相关诉讼要求被驳回,二审时其丈夫提供了相关证据,遂判决6被告在一审所判130万元赔偿之外还须支付王素容的父母、女儿等4名被抚养人生活费共计6.7万余元。

    ■案情回顾

    雇凶杀人误撞清洁工

    张雪静39岁,是青岛某学校的教师。石春龙今年20岁,是张雪静的学生。据指控,2008年11月,因男友有外遇,张雪静找石春龙商议,找人将在深圳的“情敌”李某绑至车内灌迷药后投河淹死,并许诺给予酬金。石春龙向侯斌告知此事,侯斌介绍了胡文强、常泰山一起参与。29日,四人驱车到深圳伺机作案,其后侯斌又叫来了杨传涛参与此案。期间张雪静通知石春龙将计划改成直接开车将李某撞死。

    2008年12月5日,石春龙等到福田区李某的住处旁盯梢。当清洁工王素容在附近经过时,石春龙误以为是目标人物,即通知胡文强等开车撞人。胡文强开车撞向王素容,王素容成了植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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