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皇权不下县”,县为最基层的政权组织。在县与居民之间,有一些如里正、地保之类的小吏,充当政府与百姓之间沟通的媒介。里正的地位与普通百姓没有任何区别,而且其工作非常繁杂,有时甚至出力不讨好。担任这样的角色,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为人民服务”的。 在当代中国农村,县以下,设立了乡镇一级的政府组织,在基层还有村民委员会,政府与百姓之间的联系加强了。 近几年,伴随着改革 往往矛盾的焦点,存在于村官与村民之间。在一些地方,村官们在村里拉帮结派,在村中形成了一股垄断势力,并凭借着手中的权力,大肆攫取个人利益。仅笔者所见,不少村干部家资千万已经不算是什么稀奇事,他们生活相当腐化,开豪车,买豪宅,很多人都将子女送往国外。 村干部暴富,往往是建立在损害村民利益的基础上。近来,网上关于村民投诉村干部贪污腐败以至损害村民利益的事情越来越多,尤其是在土地征用上,村官往往会扮演利益噬食者的角色,导致一些地方发生民怨。当然,肯定还有很多人因为害怕打击报复而默不作声。 虽然从法律上说,村干部应该由全体村民选举产生,但在一些地方,一些垄断势力利用金钱、胁迫等手段拉拢选票,不少村民迫于自身力量的弱小而逆来顺受,甚至成为贪官的拥护者。在部分地方,村干部身兼书记与村长两职,由于缺少监督,他们更是肆无忌惮,不仅贪污受贿,而且还利用集体的资源自己开办家族企业,且往往与经商者结交密切,甚至有不可见人的利益关系,不把普通村民放在眼里。 村官作为我国农村最基层的干部,承担着上传下达的使命,我国政府的几乎所有举措都必须经过他们才能惠及于民。因此,村官有无作为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 尤其是在城市化如火如荼的时代,加强对基层组织的监督很有必要,甚至关系人心向背。(任俊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