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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养老金六连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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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11-19 14:39:22 青岛早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人物讲述

    “我投保险的时候,已经过74岁了,没想到这个年纪了还能赶上领养老金!”日前,记者来到家住阜新路街道办的袁淑玲老人家中,当她得知记者是来采访养老保险的事时感慨地说。74岁的袁淑玲老人1985年随丈夫将户口从荣成迁至青岛,当时她已经49岁,因为年龄太大,找工作很难。袁淑玲透露,她老伴生前在船运公司工作,自己却因为未正式参加工作而没有养老金,1995年老伴跑船时去世,她靠

老伴单位每月发的200元抚恤金度日,但单位效益下滑倒闭后,她的抚恤金也受到了影响。

    袁淑玲老人说,自己年纪大了不愿意给儿女添麻烦,孙子和外孙们都在上高中和大学,正是用钱的时候,听说能补养老费参加保险时,心里一直很犹豫。“我们好几个老头老太太凑一起商量,总感觉万一交了钱自己过几年就没了,这笔钱岂不是丢掉了?”袁老太说,后来阜新路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人员来给讲解,说这些钱相当于存进了银行,政府给算利息,还往里贴钱,我们能一直按月往外领养老金,这才明白是件好事。

    今年3月袁老太参保时是74岁,按规定补缴3.75万养老费每月能领733元养老金,这样只需4年零4个月就能把交上去的钱赚回来,再往后就是白赚了。从袁老人提供的存折上显示,从今年4月19日起,她已领了10个月养老金。

    “每个月领733元养老金,心里踏实多了。”袁淑玲说。

    在十一五期间,岛城职工养老保险金连年上涨,退休职工人均养老金累计上涨数基本翻了一番。此外,对于一些因农转非、无业老年人来说,随着青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推行,今年3月起这些老人们已全部能够在60岁后,按月领取属于自己的一份养老钱,并且随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不断扩大,各类因交费年限问题而被边缘化的人群也逐步获得了按月领取养老金机会,养老保险将会像医疗保险那样逐步实现 “全覆盖”。保的最高支付限额从最初的3.4万元上涨到了目前执行的12万元。居民“看病贵、看病难”的压力大大缓解。

    截至10月底市内四区发放养老金6000万元 居民养老保险

    今年3月8日,我市正式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费工作,这是我市在国家试点城阳、即墨新农保基础上,将这一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了市内四区,即从新农保升级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第一笔养老金从4月19日起陆续发放给首批参保缴费的相关人员,截止到10月底,全市已经有约90万居民参加了此项保险,仅市内四区就累计发放养老金约6000万元。

    据介绍,与国家新农保相比,岛城的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扩大了覆盖范围,从农村居民扩大到了城镇未参保居民;在地域方面,从两个国家新农保试点区市——城阳区、即墨市扩大到了市内四区,总覆盖居民达到139万,其中市内四区无养老保险人员4万余人。在试点区、市,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青岛市居民,均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对于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人员,未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的老年人,可按月领取最低55元的基础养老金,并且无需缴费,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按照规定,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无保老人,有能力的可自愿补缴15年的保费,好处是既能提高保障待遇,又能享受政府缴费补贴。目前,个人缴费档次执行国家规定的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各区、市可视情增设缴费档次。考虑市内四区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市内四区在上述五档的基础上,增设每年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等四个缴费档次可供选择。凡自愿被缴者,每人每年可享受30元的“缴费补贴”,缴费即补。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可自愿补缴不超过15年的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相应补缴年限的一次性政府缴费补贴,共450元。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46-59周岁人员,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达到60周岁时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同时享受相应补缴年限的一次性政府缴费补贴。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45周岁及以下人员,应按年缴费,缴费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达到60周岁时也可补缴,但不享受相应补缴年限一次性政府缴费补贴。

    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增长了3倍多 职工养老保险

    记者采访了解到,十一五期间,企业退休人数从2005年底的37.2万人到2010年的48万人,养老金在近6年的时间里不断上涨。据了解,今年年初,我市的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人均上涨了175元,达到了1561元,这与2009年的人均1386元相比,上涨了12.6%,调整范围包括200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退休、退职人员,但不含按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休的建国前老工人。

    从近几年的月养老金调整情况来看,我市养老金水平在2005年为787元,在2005年、2006年的调整中,月人均共增加199元,2007年月人均增加125元,2008年月人均增加123元,2009年月人均增加152元,今年的增幅最大,月人均增加175元。今年的人均数额与2005年相比,增加了774元,增幅达98.35%。

    此外,在十一五期间,养老保险基金年征缴额从2005年底的39.1亿元到2010年的95.8亿元,增长145%,收缴率连续五年在97%以上。养老保险基金年支出额从2005年的38.6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89.28亿元,增长131.3%。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从2005年底的16.2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65.2亿元,增长了三倍多。

    十一五期间,全市企业离退休人数增加10.8万人,年均增长5.7%,企业退休人数从2005年底的37.2万人到2010年的48万人,增长22.5%。

    特殊政策帮助特殊人群养老 保险费补缴

    “没有养老保险的纳入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实在此之前还有一项很困难的工作被我们克服了,就是参加了养老保险却不足15年的职工。”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原国有企业职工、到达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职工都无法领取养老保险金,为此,我市在2009年连续下发文件,允许超过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原国有集体企业固定工通过申请补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方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解决了部分老职工到达退休年龄时因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而无法享受养老待遇的问题;还允许符合条件且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延长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时间至65周岁,之后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的,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解决了从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原国有集体企业固定工办理退休享受待遇的问题。而对那些实际缴费年限不满四年的参保人员,我市也出台政策为他们算账,提供了正常享受退休待遇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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