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上新房日子越过越好 今年年初成功申请上李沧区尤家下河项目限价房的宋文君告诉记者,今年27岁的她结婚一年多,由于月收入才一千多元,对动辄单价上万元的商品房根本不敢想,小两口只能和父母同住,去年年底得知公开销售保障房的消息后,他们第一时间递交申请表,经过审核、摇号,他们幸运地排在前几名选房,最后选了一套16层的套二房,总价三十多万,单价才四千出头,而当时周边新盘商品 “选房那几天我们天天到现场去看房,现在选好了房,签了合同,还是忍不住到施工现场,天天盼着赶紧住上新房,不过很快了,小区绿化效果图都出来了。”宋文君感觉赶上了好政策,才让他们这样的年轻夫妇住上新房,要是买商品房实在不敢想。 而早于宋女士申请保障房的市民杨宗祉日子也越过越好,他在2008年成功申请经济适用房小区——百通重庆花园。杨先生一家没有正式工作,只能做点小买卖,收入不稳定,此前他们一家三口挤在黄岛路一个20多平方米的老房子里,能住上绿化、配套齐全的经济适用房对全家来说是个莫大的好消息。“有了舒心的房子,我的小买卖也越做越好了。”杨宗祉说。 新闻 背景 住宅用地均要配建保障房 据悉,为了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我市出台政策规定,市区住宅建设用地原则上均应按一定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新增建设用地应按其规划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20%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其中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不得低于10%。限价商品住房已满足年度计划的,可以配建市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安置住房。 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 (以下简称“两改”)项目,在扣除拆迁安置用房后,应按不低于规划住宅建筑面积5%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