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1986年,卓登(右)捐赠于右任书法作品时与咸阳市政协的见证人合影 (图片来源:三联生活周刊) 据《三秦都市报》报道 12日,卓登以“保管合同纠纷”为由,向陕西省咸阳市中院递交诉状,请求判决被告咸阳市政协将《卓登同志所存字画简明登记表》上的“存”改“捐”无效,并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据卓登介绍,1986年初,咸阳市有关领导得知他家存有于右任字画后,便多 今年6月,卓登向媒体求助。经媒体调查,这批字画早已不在市政协。咸阳市成立了联合调查组,由公安机关负责调查。7月3日,联合调查组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调查情况,声称已查证落实112件,尚有6至9件正在追查,但通报会却将他拒之门外。 卓登认为,咸阳市政协有关人员将所存字画简明登记表上的“存”改为“捐”,是为了瓜分、贪污这批字画,属无效民事行为。几个月来,他多次向对方追问相关情况,均没得到回复。卓登说:“出于无奈,我只有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请人民法院依法调解或审判,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维护咸阳市有关方面的声誉;给我一个应有的说法,给社会各界一个应有的说法。” 据卓登的代理律师姚永安介绍,咸阳市中院已接收诉状,依法7日之内将决定是否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