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贿被判刑,后又被追查出贪污千万元 浙江一官员服刑期再成被告 曾经因贪污罪被判刑的浙江省新昌县前七星管委会主任王美忠在服刑期间,又被追查出伙同妻弟贪污公款高达1041.9316万元,再次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10日绍兴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曾因受贿 被判有期徒刑7年 1999年下半年,王美忠担任上三高速新昌段指挥部副总指挥 贪污千万元 服刑期再成被告 后又经检察机关审查,发现王美忠因涉嫌伙同妻弟何伟峰侵吞国有资产高达1041.9316万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4月至2004年5月,王美忠担任新昌县七星管委会主任兼县交通发展实业总公司总经理,在此期间伙同其妻弟,交通发展实业总公司总经理助理何伟峰,共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累计侵吞国有资产价值高达人民币1041.9316万元。 绍兴市检察院认为,王美忠、何伟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欺骗、隐瞒等手段,侵吞国有资产价值人民币1041.9316万元,均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法院对此案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