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提高产科医疗质量,市南区卫生局委托区妇保所对市南区及驻区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医疗、助产人员(包括:持非市南区颁发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上岗和新上岗无合格证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培训内容主要为《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
培训学习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市南区卫生局办理《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共有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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