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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法院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有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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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11-06 11:32:10 市南区宣传部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从今年8月份开始,市南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积极组织开展了“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准备和试点工作,思路力求清晰务实,关键措施落实到位,在10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正式实施后,市南法院的各项限制高消费措施迅速取得实效,全国首个机场安检协助拦截被执行人的成功案例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新华社、人民法院报都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制度”有力震慑了欠债不还的

被执行人,也使市南法院执行工作力度得到有效提升。

    选择突破口,寻求职能部门联动

    今年10月10日,被执行人侯某通过青岛机场安检时被拦截,1 0月12日,被执行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某也被机场派出所协助扣留,他们都是接到市南区法院“限高令”的被执行人,而限制欠债不还的被执行人乘坐飞机,也成为市南区法院推行限制被执行高消费制度的突破口。

    市南区法院根据执行工作实际,在向被执行人下达“限制高消费令”后,选择高消费行为中较为常见的乘坐飞机为突破口,积极争取民航安检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分批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输入到了民航安检部门的乘客信息管理系统,在为乘客办理登机案件手续时,若发现有法院依法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民航安检部门将会对其拒绝办理登记手续,并在第一时间通知法院执行局。限制高消费令发出后,先后有12名被执行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主动到法院请求不要限制其乘坐飞机,经法院调解已经有5件案件当事人之间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而2名登机被拦的也向法院写出了书面检查,并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案件快速得到执结。

    下一步,市南法院将进一步落实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各项措施,协调车管所、房地产交易中心、银行等更多的部门联合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在被执行人业务往来频繁地区联合当地法院限制被执行人的高消费行为,对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联合公安、检查机关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以此形成社会合力,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突出针对性,注重限高实际效果

    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核心是让有履行能力而抗拒、拖延履行的被执行人,生活空间受到压缩,生活品质受到影响,进而被迫主动履行。分析被执行人登机被阻的成功案例,所涉及的2件执行案件有三个共同的特点,一是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被执行人侯某在被限制乘坐飞机的第三天即偿还了全部欠款,而宋某的公司名下也有可以执行的土地;二是被执行人明显存有侥幸心理,侯某在乘飞机前的几天,还电话询问法官“是否真的不能坐飞机了”,而宋某在明知有法院的“限高令”却没有认真对待,也没有考虑限高会给公司业务带来的影响;三是限高前,被执行人拖延、抗拒执行,法院在执行侯某欠款一案中,已经查封侯某的抵押房产并准备拍卖,而侯某以“唯一住房”为由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又用“父母实际居住使用”的借口拒绝拍卖房屋,后又让他的妻子以第三人的身份对房屋主张权利提出执行异议延缓拍卖,宋某在公司有执行财产的情况下,前期对法院的执行不配合、不主动履行。

    以上三个特点,也是市南法院实行限制被执行高消费制度中所要突出的针对性。目前,市南法院已分两批向46 件执行案件的 55 名被执行人下达了“限制高消费令”,涉案标的额8800余万元。限制对象的选择上,针对生活条件较好,有履行能力而消极履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限制内容方面,针对被执行人生活所需的多种高消费行为,包括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进行高消费,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进行消费性贷款等。被限制人如果履行了还款义务、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可以即时解除限制高消费令。

    市南法院“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制度”实施以来,已经有3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7名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共执行案款690万元。

    扩大认知度,联合社会进行监督

    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需要社会的认同,更需要社会的监督与配合。为取得这一效果,市南法院有效进行工作机制的完善与创新,加强法院与社会之间的双向信息交流互动。

    市南法院专门搭建了信息交流互动平台,通过向省通信管理局申请特设了公开的短信服务号码106357777777,在法院配备信息交换服务器,并与移动、电信、网通三大运营商实现网络接入,统一以上述号码接受社会各界对限违限高令的监督举报事项。在执行短信系统的基础上,市南法院还准备筹建“执行一点通系统”,建立与执行短信系统对接的互联网站,实现当事人通过网络查询案件情况、提供执行线索的功能;协调建立跨部门的业务对接,实现同金融机构、房产管理部门和车辆管理部门信息共享。

    市南法院还着力加大了曝光宣传的广度和力度,限高公告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社区宣传栏等多条渠道发布,曝光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身份情况,扩大社会影响面,邀请社会各界共同对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进行监督,两批46名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已经同步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有组织地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力度,2名被执行人登机被拒后,市南法院通过新闻媒体进行了高密度的宣传报道,新华社记者对此进行了专访,人民法院报两次报道市南法院的相关作法,青岛电视台主要新闻栏目“今日六十分”、“生活在线”连续两天进行了报道,青岛早报、半岛都市报都在头版刊发消息并进行了新闻跟踪,青岛市其他主要报纸都对此进行了采访报道。

    信息的交流互动,提高了社会各界对“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认知度,更为有效震慑其他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市南法院实行限高半个多月的时间,已接到群众的线索举报9次,查实3起,查封、扣划款物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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