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获悉,涉嫌受贿罪,通州区原区长助理、建委主任、国资委主任仇春利及其妻子赵向梅一同被公诉至市二中院。诉讼材料披露:14年内,仇春利先后24次收受他人贿赂,金额共计877万余元。与此同时,开发通州新华联家园、武夷花园、巴克寓所等房产项目的10余家房地产公司,均在此案中现身。 收钱时间长达14年 仇春利现年53岁,天津人,曾先后任北京市通县县长助理、通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市检二分院指控,1994年至2008年,仇春利利用担任上述职务的便利,在办理企业资质升级、承揽建筑工程、开发房地产项目、企业改制等事项上,为多家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 为此,仇春利先后多次单独或伙同其妻赵向梅、其弟仇秋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包括现金、房屋、丰田凯美瑞轿车、宝马牌自行车等在内的贿赂。经清点,上述款物折合人民币752万余元、美元14万元、港币3万元、马来西亚林吉特1万元(折合人民币21786元)、加拿大元1万元(折合人民币65208元),共计人民币877万余元。其中,赵向梅涉嫌与仇春利共同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360万余元。 24次受贿877万 检方的起诉书中,罗列了仇春利涉嫌受贿的24起事实。 其中,受贿金额最大的一起为270万元。检方指控,2003年至2007年间,在办理企业资质升级、承揽建筑工程项目、开发小产权房、购买企业用地等事项上,仇春利为禹建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市木达建筑有限公司、北京迎禹苑工贸公司、北京乾岩城置业开发公司提供帮助。为此,仇春利伙同妻子赵向梅及弟弟仇秋利,先后索取或收受禹建强贿赂款240万元和一辆价值30万元的丰田凯美瑞轿车。 此外,1998年至2004年间,在办理工程施工资质升级、承揽建筑工程等事项上,仇春利还为刘宝华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市神工建筑工程公司提供了帮助。作为“回报”,仇春利先后收受刘宝华给予的房屋2套(价值人民币18.6万元)和人民币50万元。2004年1月,仇春利夫妇还一起收受刘宝华人民币90万元。 10余家房企涉案 身为建委主任,仇春利的收钱对象自然少不了开发商。诉讼材料披露,在仇春利担任通州区建委主任期间,他多次收受房地产商人的好处,为区内的京贸国际公寓、新华联家园、巴克寓所、武夷花园、同心家园、格兰晴天、水岸长桥等房地产项目提供帮助,开发上述楼盘的10余家房企,均在起诉书中出现。 比如,1994年至2006年间,在办理企业资质升级、开发巴克寓所项目等事项上,他为黄海年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北京梨园建筑工程公司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对方人民币9.2万元、加拿大元1万元,并从黄那里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房屋一套。经鉴定,差价款为28万余元。 1995年至2003年间,在开发新华联家园项目、办理企业资质升级等事项上,仇春利为北京新华联集团提供帮助,收受对方给予的人民币11万元、美元2.5万元、港币3万元和马来西亚林吉特1万元。 2003年至2008年间,在开发格兰晴天项目上提供帮助,仇春利收受北京鑫裕阳房地产开发公司给予的美元、人民币各5万元。2009年7月29日,仇春利因涉嫌受贿罪被警方刑事拘留,两天后,其妻也被查获归案。(记者 刘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