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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典上的婚俗禁忌 避开“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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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11-01 20:40:01 莎拉婚嫁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2、新娘休息室

如果即将办喜事,而且已经订在“地下室”、“地下楼”请客,那么,最好在宴之前,先办公证结婚,宴客时的新娘休息室设在楼上,这样就可以化解了。

3、灯光要明亮

记得小时后,如果结婚、喜庆,宴客进行中,灯光突然熄灭,老人家、长辈等,会非常不安,感觉是不好预兆。

在西方风气流行时下,大饭店流行在婚宴 开席之前,把灯全部熄掉,服务人员端着菜、鱼、或许多红色或粉色蜡烛,小火进场……;有些人则把灯半熄然后,播放小时后,成长、求学、恋爱…等之过程;这都不利于喜事的做法,会使得日后夫妻不同心,同床异梦,严重的话,甚至遭外人破坏;在目前年青人,离婚率节节上升,建议即可新婚年青人,不要安排这项特别节目。

有些人在自家外围自设场地婚宴,搭设舞台,表演节目,为了节目之所需一下子开灯、一下子关灯,这样会使得两户人家的感情时好时坏,应该尽量避免。

喜事、婚宴场合仍应明亮为要,代表这桩喜事连连不间断,前途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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