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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以旧换新发放补贴7819万元 优惠年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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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10-21 19:53:25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青岛新闻网10月22日讯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自2010年1月“以旧换新”补贴大幅度上调,最高置换金额达到1.8万元新政出台后,我市前来办理以旧换新的车主人数明显增多。截至10月中旬,我市已接受办理汽车以旧换新业务量达到4936台,发放补贴资金7819万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该项优惠政策将在2010年12月31日结束。

    老旧黄标车提前淘汰享优惠

    2009年,国家发布汽

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对报废的老旧汽车、“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车主给予经济补贴。老旧“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但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报废“黄标车”最高补贴1.8万元

    具体标准: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3000元;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9000元;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1000元;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7000元;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0000元;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补贴标准仍为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报废老旧汽车的最高补贴1.3万元。具体标准为: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3000元;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9000元;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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