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流是一个区域生存发展的自然“血脉”,从今年10月1日起,青岛地区的自然“血脉”将有更加完备的法律保护。从10月1日起,我市实施《青岛市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市关于河道管理工作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其中,在关于如何保护青岛“母亲河”——大沽河,如何处罚违法采砂,以及对全市河流进行名录编制等社会关注的领域有了明确的法律界定。 青岛“母亲河”被重点保护 素 条例规定“河道管理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大沽河、小沽河由市河道主管机关直接管理,日常管理工作由市大沽河管理机构负责。”“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两岸堤防及护堤地。其中,大沽河、小沽河护堤地为堤防外坡脚向外不超过10米,其他河道护堤地为堤防外坡脚向外不超过5米。”“对有堤防河道划定堤防安全保护区。其中,大沽河、小沽河堤防安全保护区为护堤地外相连50米至100米范围内,其他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为护堤地外相连30米至50米范围内。” 另外,在防洪方面,大、小沽河也被重点照顾,“大沽河、小沽河河道整治所要达到的防洪标准,应当不低于50年一遇,其他河道整治所要达到的防洪标准,应当不低于20年一遇。” 之所以重点保护大、小沽河,因为他们是青岛境内第一大河,其流域面积占到青岛“半壁江山”。据了解,大沽河流经莱西、平度、即墨、胶州、城阳五(市)区,流域总面积6131.3平方公里,其中在我市4631.3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44.9%。较大的支流有洙河、长广河、团结河、许村河、流沟河、小沽河、五沽河、洗心河、城子河、落药河、流浩河、利民河、桃源河和南胶莱河等14条。流域内建有产芝、尹府两座大型水库,城子、勾山、庙埠河、黄同、北墅、高格庄、堤湾、宋化泉、挪城、青年10座中型水库及大量小型水库和塘坝。 非法采砂最高可罚10万 非法采砂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也给河道周边居民带来各种安全隐患,自然形成的河道被非法采砂后,防洪能力将会被削弱。对于日益猖獗的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条例》挥出“重拳”,为加强河道保护对河道采砂管理单独设立专章进行了规范,明确划定了禁采区,确立了采砂规划制度、许可制度、情况通报制度。 在法律责任上,《条例》进一步加大了对河道内非法采砂等水事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如《条例》中规定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采砂、采石、取土活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作业机具,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编制名录摸全市河流家底 “只有加强河道管理,才能维护河道功能,进而保障防洪和供水安全,保护和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同时才能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青岛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河道立法保护迫在眉睫,比如在此前的河道保护行动中,因为没有法规明确规定的保护范围,有些人在损害需要保护的河道时,竟然辩称“我挖的不是河道,是水沟。”即将实施的《条例》将堵住破坏河道行为人的托辞之嘴。 根据《条例》,我市要编制河道名录,明确每条河流的起止界址。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编制河道名录,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对全市的河道进行登记造册,摸清家底,明确每一条河流的起止点和保护范围,为开展依法保护时确定保护主体。 目前初步统计,我市流域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河道30多条,比如市民熟知的大沽河、墨水河、洋河、小沽河等,流域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在200条以上。 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编制全市河道名录工作,在《条例》实施后将启动。”这意味着,国庆节后水利部门将开始全市河道的“普查”工作。 记者 刘延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