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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与镇政府发生用地纠纷 百年族谱做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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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7-26 13:49:53 信息时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N本报记者 涂明 文/图

    信息时报7月26日报道 本报讯 族谱,是许多游子回乡认祖归宗的依据。少见的是,福安市一村子的村民们在法庭上把族谱拿出来作为证据。23日上午,福安市法院开庭审理下白石镇政府告白招村村民侵占水塘一案。庭审中,双方都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各自对水塘的使用权,村民便拿出100多年前的族谱,来说明从清代到现在,这里的村民都一直在对水塘进行开发经营。

    镇政府的代理律师称,上世纪70年代,某工厂在白招村的国有滩涂进行围垦造地1000多亩,诉争的4口水塘(面积380多亩)也在其中。后来,该工厂把水塘委托下白石镇政府管理。下白石镇政府又给白招村的村民有偿使用3年。到期后,该村村民占着水塘不还,承包给他人养对虾,从2007年到2009年收取承包金73万元。镇政府方面提出,白招村村民归还水塘,并赔偿因侵占水塘造成的73万元损失。

    白招村村民的代理律师辩称,水塘以前是滩涂地,归国家所有,镇政府不具备拥有该地使用权的资格。因为乡镇政府要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只能通过国家划拨。

    原告律师拿不出国家划拨此地给镇政府的证据,提出根据国家关于滩涂地“谁围垦,谁受益”的原则,水塘使用权归工厂,工厂又委托镇政府管理,所以镇政府有权收回。

    被告律师反驳,后来该村的村党委书记还从银行贷款几十万元,由所有村民出力,将滩涂地改造成水塘,再承包给他人养对虾,每年几十万元的承包金成为该村所有村民的主要生活来源之一。

    双方对水塘的使用权都没有直接的证据,村民便拿出清光绪年间修订的郑氏族谱(该村大部分村民都姓郑)。族谱上写着该地的界限。被告律师说,这里的郑姓子孙在此一代代开发,足以说明这4口水塘使用权归全村村民所有。

    当日,法院未当庭宣判,宣布休庭,择日再次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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