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胶南人高某为挣钱不择手段,伪造了房地产开发公司营业执照和土地出让证明,假借村居改造之名忽悠“合伙人”投资,借机骗人钱财,结果自然难逃法网。记者昨天了解到,涉嫌合同诈骗270万元的高某目前已被胶南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妄想接工程发大财 今年35岁的高某是胶南市开发区石嘴子村人,高中毕业后一直从事个体经营,小有成就。2008年下半年的一天,高某跟几个朋友一起喝酒时,偶 骗取合伙人270万元 有此想法后,高某四处托人找关系想了解这个工程的情况,结果没啥进展。发财心切的高某便打起了歪主意,他托人办了一张假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营业执照,又通过路边小广告私刻了一套公司公章,伪造了石嘴子村15亩土地的“土地出让证明”及已缴纳200万元土地转让定金的“收款证明”,谎称他取得了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凭借这些假行头,高某骗取了“合伙人”徐某的信任。 2009年12月11日,高某与徐某签订了联合开发石嘴子村15亩土地的协议,骗得徐某先后为他拨款260万元,此后,高某又以办理该土地的开发手续为名骗取现金10万元,其中大部分赃款都被高某用于偿还借款、购买汽车、吃喝等挥霍。 合伙人发现上当 高某迟迟没有启动土地开发工程,让合伙人徐某颇为着急。今年上半年,徐某通过一些渠道得知石嘴子村根本没有转让给高某土地,才知道自己上当,赶紧报了警,高某随后被警方擒获。后被移交胶南检察院审查。 胶南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土地出让证明、签订合伙开发协议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严重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破坏了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于是依法以合同诈骗罪批准将其逮捕。(赵玉勋 曲海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