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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老板假扮开发商 萝卜刻章骗取合伙人27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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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9-23 06:46:43 青岛早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早报讯 胶南人高某为挣钱不择手段,伪造了房地产开发公司营业执照和土地出让证明,假借村居改造之名忽悠“合伙人”投资,借机骗人钱财,结果自然难逃法网。记者昨天了解到,涉嫌合同诈骗270万元的高某目前已被胶南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妄想接工程发大财

    今年35岁的高某是胶南市开发区石嘴子村人,高中毕业后一直从事个体经营,小有成就。2008年下半年的一天,高某跟几个朋友一起喝酒时,偶

然间听说本村要进行村居改造,他认为自己发大财的机会来了,妄想借此机会实现一夜暴富的梦想。

    骗取合伙人270万元

    有此想法后,高某四处托人找关系想了解这个工程的情况,结果没啥进展。发财心切的高某便打起了歪主意,他托人办了一张假的房地产开发公司营业执照,又通过路边小广告私刻了一套公司公章,伪造了石嘴子村15亩土地的“土地出让证明”及已缴纳200万元土地转让定金的“收款证明”,谎称他取得了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凭借这些假行头,高某骗取了“合伙人”徐某的信任。

    2009年12月11日,高某与徐某签订了联合开发石嘴子村15亩土地的协议,骗得徐某先后为他拨款260万元,此后,高某又以办理该土地的开发手续为名骗取现金10万元,其中大部分赃款都被高某用于偿还借款、购买汽车、吃喝等挥霍。

    合伙人发现上当

    高某迟迟没有启动土地开发工程,让合伙人徐某颇为着急。今年上半年,徐某通过一些渠道得知石嘴子村根本没有转让给高某土地,才知道自己上当,赶紧报了警,高某随后被警方擒获。后被移交胶南检察院审查。

    胶南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土地出让证明、签订合伙开发协议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严重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破坏了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于是依法以合同诈骗罪批准将其逮捕。(赵玉勋 曲海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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