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云被正式起诉
假的真不了,真的逃不了。香港廉署正式起诉陈志云等三人,包括无线电视总经理陈志云、市场及营业部业务拓展主管陈永孙及陈志云助手丛培崑,怀疑他们就无线电视的业务,涉嫌触犯贪污及串谋诈骗罪行,涉贪及诈骗金额近70万港元(约合人民币60万元)。三人下星期二(9月21日)早上9时半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被骗艺人包括佘诗曼、杨怡
廉署昨日下午发表
的新闻稿中指陈志云及丛培崑,去年7月和今年1月期间,在两项与无线电视有关的活动及表演中串谋,陈志云收受丛培崑担任董事的思潮广告,12.7万港元(约人民币11万元)作为报酬,涉嫌贪污。另一项控罪,指陈志云及丛培崑今年1月至2月,串谋诈骗无线电视和无线的艺员,他们涉嫌讹称有关艺员出席一项活动,是向陈志云出版的一本书表示支持,但两人涉嫌隐瞒或不透露上述活动是由思潮出版社在一间商业机构赞助下安排的。最后一项控罪,指丛培崑和陈永孙,串谋诈骗无线电视55万港元(约人民币47.65万元)。陈志云代表律师表示,暂时各人仍需保释,他未能透露详细情形,亦对胜算不作评论,需待下周二提堂后才有进一步消息公布。
与陈志云被捕时高调报道一样,TVB昨天下午6点半新闻报道中也有报道陈志云等人遭起诉一事,并提及陈志云、丛培崑涉嫌诈骗的无线艺人中,包括佘诗曼、杨怡、杨思琦等艺人,涉及金额达30多万港元。(记者 何珊 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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