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昨天,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山东省委组织部、省高院、省检察院联合发布通知,面向全国公开为全省基层法院、检察院选拔320名初任法官、检察官。此次大规模面向全国选拔的做法,在我省尚属首次。选拔通过的人员中,8名法官、10名检察官将被分配到青岛各基层法院检察院任职。 解决“案多人员少”难题 昨天,记者联系了负责此次选拔考试的山东省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工作办 “之前,一般法院、检察院系统招考都是通过选调生或是公务员考试等方式,但招考的职务并不像此次选拔这么‘专一’,因此此次选拔的要求也比较高。”据介绍,此次考试通过的人选将会担任办案或审判任务,因此专业和工作经验要求非常高。根据此次公开选拔的要求,参加选拔的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3周岁至40周岁之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拟任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基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从事法律工作应当满两年;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应当满一年。另外,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科级以下干部,经所在单位推荐、党委组织部门同意,满最低服务期限的,也可以报考。 合格后将分到基层 山东这次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考试统一在济南市进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报考人员可以登录山东选调生网()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也可以登录山东选调生网、山东法院网(http//sdfy.chinacourt.org)、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网站()查看有关考试信息。公开选拔考试的报名时间为10月11日至10月13日,查询时间为10月12日至10月14日,11月1日至11月4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80元。 公开选拔的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经考试、考察、体检、培训合格,一律到基层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检察院任职。据介绍,18个名额分配到青岛市后,由市中院、市检察院根据各基层法院的实际情况,安排分配。 (记者 于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