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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厅详解双节假期 加班费可抵—个月工资

来源:青岛早报-- 2010-09-22 05:55:46 字号:TT

    早报讯 如果职工在中秋、国庆期间一直加班且不补休,加班费能抵得上一个月工资。记者昨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中秋、国庆双节假期中有4天属法定节假日,劳动者加班可获得3倍工资,单位不能用倒休冲抵加班费。如果双节一直加班,且没有补休的话,加班10天相当于上了24天的班,加班费能抵得上一个月的工资。

    今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具体安排为: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9日(星期日)、25日(星期六)上班。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据介绍,中秋、国庆假期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定节假日,即9月22日(中秋节)、10月1日、2日、3日,共4天。以上4天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300%的加班工资。另一类是休息日,即9月23日、24日,10月4日、5日、6日、7日,共六天。以上6天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可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200%的加班工资。

    今年长假期间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分别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x300%x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x200%x加班天数。按照这个公式,市民可以计算自己到底能拿到多少加班费,以每月工资2000元来计算的话,如果在法定节假日9月22日、10月1日至3日加班,加班工资如下:2000 (元)÷21.75 (天)x300%x4(天)=1103.44(元);9月23日、24日,10月4日至7日加班且不能补休,加班工资如下:2000 (元)÷21.75(天)x200%x6(天)=1103.44(元)。两项相加,加班费将达到2206.88元,比一个月的工资还高出了一些,获得加班工资的同时,职工的正常工资也不会受到影响。

    据介绍,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必须在下月发工资时兑现,至于休息日的加班,单位可以选择安排补休,但如果在半年内不补休的,则必须以现金形式支付加班费。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拨打12333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但是一些劳动者拿不到或拿不全加班费,却不敢举报投诉,选择离职后再想讨要,需要注意的是,此项劳动仲裁是有时限的,一般不超过一年。 (记者 陈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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