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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解决30个问题产权项目 3900户可办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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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9-22 05:38:40 青岛新闻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对此,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刘婴宁主任特别提示购房者,购房前一定要查看楼盘项目是否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切勿贪图便宜购买问题房,甚至违法房,导致自己的权益得不到法律保障。同时,也请广大市民与我们共同监督房地产市场,如发现开发企业存在违规违法销售行为的,请及时举报(82661850),将严厉查处。另,2006年1月1日后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如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房者购买后

其利益将得不到保障。在此,广大市民选房须谨慎,切勿轻信不实宣传或传言急于购买,相关楼盘项目预售许可及销售情况可登陆“青岛网上房地产”( )进行了解。(记者 朱颖 实习生 赵维娜)   

问题项目不能办证主要包括5大原因

在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大量历史遗留的问题产权,归结起来,主要包括,首先,在市场发展初期阶段,购房者处于明显弱势地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购买了“问题房”;其次,少数开发企业为谋求不当甚至不法得利,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违规开发建设,或违规售房,或因各种原因灭失,具体表现为缺少规划许可手续、缺失建设用地手续、未经建设部门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未按规划批准建设、超容积率建设、开发企业已吊(注)销等。

另外,开发企业未缴清相关税费,如土地出让金、城市建设配套费等;少数购房者明知房地产项目手续不全,贪图便宜购买“问题房”、甚至是违法建设的房屋等;少数房地产项目存在纠纷,已进入司法程序,依“行政不能对抗司法”原则,须待司法部门审理结束,也有个别购房者因家庭纠纷尚未解决,导致产权登记无法办理。

手续尚不完善的问题房地产项目(共11个,涉及居民约4000户)

序号

项目坐落

存在问题

解决途径

执法部门

1

市北区同安一路106、108、110号海事局宿舍

规划手续不完善

建设单位应向市规划局补办规划许可手续

市规划局

2

市北区利津路26号辛

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开发企业应向市建管局申办竣工验收备案

市建管局

3

李沧区秀峰路10号

存在司法纠纷

按“行政不能对抗司法”原则,需纠纷解除后方可进行产权登记

司法机关

4

市南区汕头路1号

存在司法纠纷

按“行政不能对抗司法”原则,需纠纷解除后方可进行产权登记

司法机关

5

四方区萍乡路26号金裕花园

未办理规划竣工验收,超容积率建设

应先由市规划局完善规划竣工验收,市建管局完善竣工验收备案,再由市国土部门完善用地手续后,开发企业方可申办初始登记

市规划局

市建管局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6

四方区人民路290号赛瑞步行街小区

未按规划批准建设

应由市规划部门依法处理完成规划验收、市建管局依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后,开发企业方可申办初始登记

市规划局

市建管局

7

四方区长沙路小区B区项目

未缴纳城市建设配套费,市建管局未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开发企业应缴清城市建设配套费后向市建管局申办竣工验收备案

市建管局

8

李沧区升平新城二期项目

未按规划批准建设,房屋压占土地界限

应补办相关用地手续并由市建管局申办竣工验收备案后,方可申办初始登记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市建管局

9

杨家群金水苑小区项目

因属杨家群旧村改造整体规划,整体工程尚未完成,市建管局未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单位应向市建管局完善竣工验收备案

市规划局

市建管局

10

市北区兴安路11号山外青山小区

已取得规划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等手续

应由市建管局完善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开发企业方可申办初始登记。

市建管局

11

台东八路21号顺兴商厦

未办理规划验收、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

应由市规划部门依法处理完成规划验收、市建管局依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后,开发企业方可申办初始登记

市规划局

市建管局

市公安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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