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福州南路101号住宅房屋前期因被司法查封,产权处于不确定状态,现司法查封已解除,应由济南铁路局提交材料申请产权登记。福州南路103、105号住宅房屋已完成初始登记,应由济南铁路局向财税部门缴纳契税、印花税等后,购房人方可与济南铁路局共同申请产权登记。
市南区东海中路20号项目已完成初始登记,根据《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有关规定,购房人还需提供与青岛明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
转让合同、交款凭证等材料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涉及多次转让的需提供历次转让的买卖合同、交款凭证等材料理顺权属关系,逐一研究办理产权登记。
7个居民小区已开始着手问题产权办理。
四方区金华支路9号正在完善该项目职工集资建房部分初始登记,完成后购房人即可申办产权登记;
市北区上清路39号,预计近期可具备办证条件;
市北区上清路28号甲,市房地产登记中心正代为完善登记。
市南区高雄路18号项目预计近期购房者可具备办证条件;
延安三路67号2号楼5单元预计近期购房者可具备办证条件;
李沧区青山路618号福林苑19号楼,预计近期购房者可具备办证条件;
四方区嘉善路33号,预计近期购房者可具备办证条件。
正在协调办理的问题房地产项目(共7个,涉及居民1660户)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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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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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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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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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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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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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区金华支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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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转让房地产,用地手续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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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完善该项目职工集资建房部分初始登记,完成后购房人即可申办产权登记;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集团青岛公司销售部分,我局已完成土地评估并向联建双方下达《行政处理决定》,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集团青岛公司应及时申办初始登记后,购房人方可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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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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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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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上清路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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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转让房地产,用地手续不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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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用地手续已报经市政府批准。正督促青岛兴利房地产开发公司完善初始登记,如该公司能够积极配合,预计近期可具备办证条件,购房人可与兴利公司共同申请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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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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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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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上清路28号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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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规划建设,房屋规划用途与实际用途不符,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开发企业已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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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多方协调,该项目房屋须按规划批准用途登记,超规划建设问题待市规划局确认。已完成房屋安全鉴定,市房地产登记中心正代为完善初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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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规划局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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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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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高雄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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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规划建设,开发企业已吊销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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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进行房屋面积测量,完成后由市房地产登记中心代为申办初始登记,预计近期购房者可具备办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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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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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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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三路67号2号楼5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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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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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房屋安全鉴定,正在进行房屋面积测量,完成后即可申办初始登记,预计近期购房者可具备办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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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建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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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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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区青山路618号福林苑19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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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房屋未按规划建设,压占宗地界线,需补办征地及供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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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多方协调,土地手续现已完善,开发企业正在完善房地产初始登记,预计近期购房者可具备办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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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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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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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方区嘉善路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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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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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多方协调,已于近期完善竣工验收备案,正在进行房屋面积测量,完成后可申办初始登记,预计近期购房者可具备办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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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管局
市国土资源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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