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赵明(右一)与网民在线交流 (摄影记者 周琦) 市北难民 赵主任,你好!一直很想亲自见见你,借这次难能可贵的机会像你反映一下我们全家的悲惨遭遇,我是市北区冠县路的一户普通居民,今年3月份,在我全家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我们住了几十年的合法产权房被所谓的市北拆迁办带领一帮社会人员野蛮强拆!装修全部被砸!!!所有一切生活用品,家具不知去向!!我现在是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无家可归!至今流落街头!!!找到市北区政府,法制办说是政府行政行为!!!想问一下赵主任,政府行政行为就是让我们老百姓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无家可归,流落街头?????!!!!!!qingdaonanmin@163.com 赵明 您好!拆迁应当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无论是哪种方式的违法拆迁,侵害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予以纠正,野蛮拆迁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 留言板 我市政府每年都搞立法,想问一下这些立法项目是如何确定的? 赵明 您好!市政府确定立法项目,在充分征求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起草年度立法计划。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市政府法制办拟于近期在《青岛日报》公开向社会各界征集2011年市政府规章建议项目。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市政府规章建议项目:一是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秘书处(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1701室,邮编266071);二是发送电子邮件至plwang@qingdao.gov.cn。联系电话:85911503。谢谢! 留言板 城阳小涧西有一伙抢劫犯!希望有关部门重视! 2007年 当时是大学生 去那个地方打工! 经常有同学被劫 !! 那伙抢劫犯 和 网吧旁边的饭店有关系!!里面经理 认识那个抢劫犯! 赵明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涉嫌刑事犯罪,请向公安机关报案。 留言板 有的人为了个人一点私利,擅自拆除、移动城市排水设施,影响正常污水排放,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赵明 您好!根据青岛市城市排水条例规定,应当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留言板 法制工作十分欠缺,有漏洞,青岛的医疗行业医生开药吃回扣,吃亏的是老百姓,市政府怎么样打击?反映到卫生局纪检部门,跟没说一样,法制、纪检、纪委部门,在老百姓眼里那都是摆设,试问:儿子会把老子送进监狱吗? 领导,学学香港的廉政公署吧! 赵明 您好!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也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这些问题将会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推进逐步得到解决。 您所提的医疗回扣问题,相信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医疗保障制度的完善,监管制度的建立健全,一定会得到解决。我们将积极开展这方面的制度建设,从关注民生、促进和谐的高度,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