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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面向全国公选法官、检察官 国内尚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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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9-21 16:13:04 山东新闻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山东新闻网9月20日讯 (记者 宋宪霞)今天,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在山东选调生网、山东法院网、山东检察网发布通知,面向全国公开选拔320名初任法官、检察官,其中初任法官160名,初任检察官160名。据悉,此举在国内尚属首次。

    资格:具有相应法律工作经历3种情况不得报考

    通知中要求,选拔人员需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3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

69年10月11日至1987年10月11日之间出生),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B证),具有相应的法律工作经历(从事法律工作应当满二年,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应当满一年),年限按正式参加工作足年足月累计,以2010年10月为截止日期。

    此外,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科级以下干部,经所在单位推荐、党委组织部门同意,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可以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不得参加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的公开选拔。

    报名时间:10月11日-10月13日

    恶意扰乱报考秩序者5年内不得报考

    本次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收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0年10月11日-10月13日,查询时间为2010年10月12日-10月14日。

    报考人员需登陆山东选调生网(),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由省委组织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公务员的处理。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山东选调生网()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于2010年10月12日-10月15日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报名登记表》、《报考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0年11月1日- 11月4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80元。

    考试:

    笔试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内容和专业科目内容,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在山东选调生网()、省高级人民法院(http∥)、省人民检察院()网站公布。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根据录用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分别划定各市面试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各地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集体宣布。

    最后,根据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职位员额及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按照2: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名单在山东选调生网()、省高级人民法院(http∥)、省人民检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附:

    《山东省2010年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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