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华平)“通过推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实现岗位风险最小化,廉政效能最大化,发展环境最优化。”江西省纪委监察厅日前印发了《关于推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的意见(试行)》,就加强各部门各单位内设机构风险岗位廉能管理提出指导意见,要求今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既考核岗位廉政情况,又考核岗位效能情况,形成既重廉又重效的良好氛围。 江西省规定,对包括行政许可与审批、公共资源配置、资金 《意见》明确,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的8项主要任务是:理清岗位权限,排查岗位风险,规范业务流程,公开权力运行,推进风险防控,实行风险预警,推行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强化效能监察。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对风险岗位权力事项进行清理,排查风险岗位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工作效率、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廉能风险,建立风险台账,加强风险管理;对梳理出的权力事项进行流程优化和再造,编制风险岗位业务流程目录,并以适当途径和方式向社会公布;加强内设机构重点岗位廉能风险防范,针对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确定工作任务、内容和方式;加强对岗位风险的分析、辨识和评估,对廉能风险按不同级别发出预警,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堵塞漏洞,化解风险。 江西省纪委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机构,落实专门人员,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确定风险岗位,研究和落实强化廉能管理、防范各类风险的有效办法。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制订风险岗位廉能管理规范;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每月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向省纪委报告;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防控工作执行不力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