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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好村民被撞身亡肇事车逃逸 征集线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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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8-13 16:59:58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撞老赵的逃逸司机快自首!

    专案组已经介入全面调查 律师说现在自首的话法官会考虑轻判

    早报讯 昨天,早报以《老赵走了,全村人都伤心》为题,报道了58岁城阳刘家段村村民赵丕丛回家途中被撞身亡的消息,城阳警方对此非常重视,派出专案组和死者家人一起到重点村落进行排查。截至晚7时记者发稿时,肇事车主仍没归案。

    警官入村调查找真凶

    “车祸当天晚上7时10

分左右,我在北张村市场附近看到一辆类似的三轮车经过,家属可以到那个市场问一下。”市民刘先生看到早报后向记者提供了线索。记者立即将此信息通知了死者的儿子刘丰强,刘丰强计算了一下路程后表示该车肇事的可能性不大,但还是对提供线索人表示感谢。

    “那是辆蓝色的农用三轮车,车上拉着十几个穿黄色工作服的工人,大约是晚上7时左右自西向东驶向河套方向。”刘丰强介绍说,事故发生后,城阳肇事科的警官对此案非常重视,派出了专案组和目击者一起在附近排查。昨天一天的时间已经排查了七八辆车,今天警方仍将和家属一起入村排查。刘丰强告诉记者,他已经租用了冷库存放父亲的遗体,不找到肇事车他绝不下葬。

    现在自首可获轻判

    就这起交通事故,岛城律师事务所的薛强强律师认为,三轮车肇事车主交通肇事时造成一人死亡,便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此案中赵丕丛是被送到医院后才抢救无效死亡的,肇事者可能面临7年以上的牢狱之灾。

    “如果肇事者现在能主动自首,法官在判刑时还会根据相关法规从轻处罚。此外,同车人除了要受到良心上的谴责外,如果有教唆司机逃逸的情节,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薛强强律师介绍说。

    早报对此案将持续关注,如果你有什么线索,可拨打早报热线82888000告诉我们。 记者 王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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