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网上媒体 法治频道> 其他 > 正文

新建商品房产权年限缩水 业主损失谁埋单(图)

1
青岛新闻网 2010-07-30 06:50:38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现状

    产权缩水,房价却不缩水

    据记者了解,土地使用年限缩水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开发商拿地后开发时间至少耗费两三年;二是土地使用性质变更,例如将只有 40年土地使用年限的工业用地改为住宅用地等。目前岛城新建商品房刚一上市就缩水3至5年的情况很普遍,遗憾的是,房价并不会因此而缩水。

    前期开发“占用”两三年

    27日上午,原四方区人民路285号的拆迁户于先生告诉记者,前年拆迁时开发商说回迁房施工周期大约为30个月,但从现在的项目进展来看 ,回迁时间恐怕还要再往后顺延两年。这样前后加起来,他的新房拿到手后土地使用年限至少缩水4年半。

    “新建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缩水3年到5年很常见。”岛城一家地产机构的营销总监刘经理说。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这样解释了其中原因:一块土地的使用年限一般从开发商招拍挂取得土地后就开始算起,拿地之后,开发商一般要经过土地清理、规划报批、工程施工等环节,这至少需要两三年的时间,长的甚至在5年左右。这就意味着即便是正常程序顺利开发出来的商品房,其土地使用年限也要缩水3年到5年。

    土地性质变更缩水更甚

    除了前期开发占用的时间,土地性质变更也是一些楼盘土地使用年限大打折扣的原因。据介绍,国家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按不同土地用途分为:住宅用地70年;工业、教育等用地为50年;商业、旅游等用地为40年。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开发商往往在楼盘开发时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这些做法都会涉及土地使用年限及土地出让金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在原本是工业、商业等用地上建起的住宅楼产权年限自然会缩水二三十年。

    崂山区就曾有一大部分的住宅用地原属于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仅有50年。

    产权缩水并不拉低房价

    遗憾的是,尽管住宅土地使用年限缩水的情况比比皆是,但房价并不会因此打折,开发商更不会主动明示。

    记者27日以买房人的身份咨询了几家新建商品房项目,对于因故缩水的土地使用年限差异,多数售楼处的工作人员并不多做提醒。“我们现在在售的住宅项目户型面积在86平方米到143平方米之间,均价12000元/平方米。”27日下午,百仕凯旋城销售人员说,但当记者主动问起该住宅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时,销售人员才说产权是50年。

手机看新闻 | 查看所有评论 网友评论
1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用户注册
相关链接

上一篇:记者揭医疗潜规则 做手术送红包最低600(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