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天召开的济南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上获悉,济南市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市政府部门“三定”工作,改革后,市政府部门人员编制没有突破中央核实的行政编制总额,副局级领导职数增减相抵后共核减29名。 据悉,新组建和调整变化的部门,人员编制按照职责任务的变化情况重新核定,有减有增,对涉及国计民生、职责任务较重的部门进行充实加强,其它部门原则上不增加人员编制。部门和内设处室的领导职数严格按规定 同时,在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上,截至3月8日,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部由市编委办公室核准,6月底,10个县(市)区共244个部门、2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三定”规定,已全部经市编委办公室审核,部分县区“三定”规定已印发实施。改革后,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共增加或划入职责243项,加强职责267项,取消或划出职责96项。结合改革,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进行了清理和规范。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经与县(市)区沟通协调,共撤销事业单位211个,新建93个,净减少128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