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鲍国春(一排右)与网民在线交流 (摄影记者 周琦) 留言板 报上又刊登一版治疗心脏病的特效药『冠心保』,吹的神乎其神,夸大药效,还把名人搬出来增加说服力,这个药是被外地查处禁售的。 前段时间,报纸就连续刊登过长城利脑心的虚假广告,这个药也是在外地被查处的。像这类夸大药效的药的广告为什么就禁止不了呢? 咱们在查处虚假广告方面做了哪些工作?能不能公开曝曝光? 鲍国春 谢谢您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关心支持。 目前,我国对药品广告的监管实行审批(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监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两权分离制度。药品广告由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异地发布药品广告,需经广告发布地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我局的职责是对发布的药品广告进行监测,一旦发现涉嫌违法药品广告,及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今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发布了的《青岛市2010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根据文件要求,我局将不断加大对药品广告监测力度,由专人负责对我市主要报刊、广播和电视刊播的药品广告进行监测,将涉嫌违法的药品广告及时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对严重违法广告在移交工商部门的同时报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局对广告药品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虚假广告药品进行重点监督,必要时进行质量抽验。 您提到的“冠心保”和“长城利脑心”药品广告我局已经移送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留言板 我于2010年6月23日19点38分57秒在东部家时刻购买光明鲜牛奶。 (生产日期为2010年6月22日,上市时间为2010年23日,保质期为5天)。 20分钟后回家后储存于冰箱进行冷藏,25日中午我的女儿在喝奶过程中发现牛奶变质,与当天晚上20:41投诉到佳世客。 专柜负责人不从自己的产品找原因,一再推卸责任…至今没有合理的答复 鲍国春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食品流通环节实施监督管理。您在超市购买的鲜牛奶变质,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职责,请您拨打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电话12315进行举报投诉。 留言板 目前半岛、早报、晚报非法假药广告满天飞,价格昂贵,有的是旧药换个名字,专门欺骗老百姓,特别是老年人,我家深受其害,请问局长有什么好办法么 鲍国春 谢谢。我刚才在回复其他网友类似问题时作了解释。总之,药品虚假广告问题是个顽疾,需要各相关管理部门通力协作,广大群众共同参与,逐步进行有效地治理和克服。 aaa 药监局对基本药物主要管什么? 鲍国春 推行基本药物制度是卫生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保障民生的重大举措。根据部门责任划分,药监部门主要是负责基本药物的质量监管,为此,我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一是组织开展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处方和工艺核查,二是组织开展基本药物配送现代物流试点,三是对基本药物实行全覆盖监督抽验,四是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电子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为中心,突出重点环节、重点企业、重点品种监管,全面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构筑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医疗器械、进出口监管六道安全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