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消息(首席记者 宋传波 通讯员 王效廷)一对男女通过网络相识后,首次见面就发生了性关系。随后数日,男方得知女方用的是假名,顿时恼羞成怒,胁迫对方再次见面,并殴打对方又将其强奸。7月9日,经区公安分局泊于派出所通过严密布控,及时破获了这起强奸案,犯罪嫌疑人郭某被抓获归案。 7月8日晚上8时许,泊于派出所接辖区妇女章某报警称,她在经区泊于镇某村被人打伤并遭强奸,请求救助。接到 经询问,民警得知章某于十多天前与郭某通过网络认识。7月4日,两人首次见面就发生了性关系。7月6日,郭某按章某所留电话联系她时发现,章某告诉自己的是假名,遂胁迫章某要求见面。章某同郭某再次见面后,被郭某带到经区泊于镇某村的一处房屋,郭某在对章某进行殴打后实施了强奸,后郭某以外出买药为由逃离现场,章某趁机报警。 根据章某提供的线索,办案民警于7月9日在荣成市成山镇一处工地将郭某抓获归案。经审讯,郭某对殴打并强奸章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已被经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