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禹城23岁杨某在城阳打工,凌晨冒充派出所民警敲开出租屋的门,当他发现妇女马某和外甥女同住后,杨某强行将马某拖出强奸。当晚,杨某再次来到马某暂住处准备作案时,被马某工友发现将他制服,并移交派出所。记者昨获悉,城阳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5年。 看别人亲热心里有气 据了解,2009年6月,杨某来到城阳打工。杨某的一个朋友在城阳一处工地打工,因为经常找朋友玩,杨某得知 再次作案被当场制服 事发当晚,见马某被人拖出,马某的外甥女急忙跑去向同在一个院子居住的工头求救,工头带着工人找到马某时,杨某已经逃离现场。面对工友的关心,马某什么也不肯说,工头感觉事情不对,出于对马某安全考虑,安排工地另一名女青年与马某同住。当晚9时许,杨某又来到马某暂住处,想再行不轨。当他敲开马某的门,出来的是另一名女青年,马某以为敲错门,向对方道歉后又去敲其他出租屋的门。巧得很,这次杨某敲开的竟是工头的门,工头问他有什么事,杨某说了声“找人”,便撒腿就跑,被工头和赶来的工人当场抓获。接到报案后,城阳警方将杨某带到派出所审查。在工友的劝说下,马某当晚也到公安机关报案。 因犯强奸罪获刑5年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奸淫妇女,构成强奸罪。最终,法院判决,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五年,不得假释。 (记者 王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