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岁女孩常畅跌入的化粪池。李鑫 摄影
常畅三岁时候的照片。李鑫 摄影 近日,家住福山区县府街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常先生一家悲痛万分,12天前常家心爱的7岁女儿常畅在休养所大院玩耍时,不慎坠落露天厕所粪池,最终导致窒息死亡。面对女儿的死讯,常先生悲由心生。 玩藏猫猫,7岁女童失足粪池溺亡 昨日上午, 痛哭流涕的常先生与律师姜厚 然而, 6月27日下午3时许,女儿常畅与3名同年纪的小男孩与往常一样在院内嬉戏,四人玩起了躲猫猫游戏,玩着玩着不知不觉跑到了休养所东北角厕所后的化粪池边。化粪池三端都抹有水泥槽,唯独中间只是加盖了一层薄薄的石棉瓦,小常畅玩得正起劲,欲跳过石棉瓦躲藏,没想到竟一脚跳到石棉瓦上,石棉瓦随即坍塌,小常畅一头栽进了化粪池内。三个小伙伴听到救命的喊声后,看到小常畅坠落在粪坑内痛苦挣扎,非常害怕,四处叫喊大人。 大院内2名户外活动的居民闻讯赶到,紧急拨打了报警电话,与迅速赶来的河滨路派出所民警一同将小常畅从粪坑里捞出,并紧急实施了现场救助。常先生说,当他和妻子赶到现场时,只见自己的女儿躺在地上,面部发青早已停止了呼吸。他们见女儿如此小就夭折离他们而去,如遭晴天霹雳,心如刀绞,双双昏死过去,12天来整日以泪洗面,痛不欲生。 粪池存在安全隐患,父母含泪讨说法 姜厚光律师向记者介绍,小常畅不幸夭折后,其父母曾找到休养所负责人向其讨说法,常先生认为,院内孩子很多,休养所院内露天厕所外化排粪池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化粪池周围并没有相关的防护措施,也没有竖立警示牌,是造成其孩子十足落难的直接原因,为此休养所应承担相应的主要责任,孩子的父母要求休养所赔偿50万元。 对此,休养所工作人员否认其单位有过错。常先生遂找到环周律师事务所,请求律师帮助自己维权。姜厚光律师表示,常先生租住在休养所已达10年,属休养所的老住户,其与休养所存在法律责任关系,院内露天厕所同时又属居民公用设施,厕所外化粪池存在安全隐患,最终导致常先生女儿死亡,休养所理应承担责任,赔偿受害人家属相应的经济补偿。 休养所已对化粪池加盖,愿积极赔偿 就此事,记者电话采访了福山区县府街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负责人。王所长称,休养所内的露天厕所建在大院的东北角,化粪池则建立在厕所与院墙的夹层地带,根本不容行人通行,女孩坠入粪池死亡的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已到现场进行勘察,确认事故非他杀,纯属意外事故。发生这样的事情作为休养所方也很难过,经休养所反复考虑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7万元,但是他们认为这次意外的发生,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女孩家人的监管不力造成的。小常畅家长提出的50万赔偿金的要求,作为休养所很不能接受,王所长称,目前为了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他们已专门对化粪池进行了“安全”处理,加盖了钢筋水泥板及相应的防护措施。王所长表示,所方十分同情常家丧女之痛,会积极与女孩家属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以使事情得以圆满解决。 对这一事情的进展,我们将继续跟踪报道。 (记者 李鑫 摄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