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协会 中人管协[2010]第18号 与工伤处理实务操作高级研讨会的通知 中国现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社保险种综合性的统一法律《社会保险法》草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审议、将于近期颁布实施。随着2010年1月1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实施,职工养老保险可跨省转移随即,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如何计算成了关注焦点 ,而经过 基于此,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协会携手青岛金前程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共同举办“最新《社会保险法》权威解析与工伤处理实务操作高级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
二、时间: 2010年7月29日—31日(29日全天报到) 三、地点: 青岛市润航宾馆(青岛市市南区岳阳路10号,0532-81978577/ 66707888) 位置示意图:
1、距火车站8公里, 乘26路二疗站下车沿太平角六路上行即可到达。火车站打车前往需15元。 2、距飞机场35公里,乘民航班车至海天大酒店下车后打车8元即可到达。机场直接打车前往需80元。 3、距四方汽车站10公里,乘206路至海疗站下车沿太平角六路上行即到。 4、公交线路:26.31.201.202.304.316海天大酒店或二疗车站下车,前往太平角六路,到太平角六路和岳阳路交界处左拐即到。 四、参会对象: 各国有、外资、合资、民营企事业单位董事长、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行政总监、人事经理、薪酬经理、劳资经理、社保主管、经办,法律部门、工会及负责社会保险的专业人士;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社保中心、和工会组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的主管领导,律师事务所受理劳动争议的律师;国内外人力资源专业咨询机构、人才服务机构、人事代理、劳务派遣机构。 五、拟邀请主讲嘉宾: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保险司、社会保险研究所领导与专家 余明勤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副司长 韩智力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主任,著名劳动关系专家 鲁志峰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著名劳动法律专家 白永亮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著名劳动法律专家 六、研讨内容 第一部分:《社会保险法》重点、难点权威解读 1、关于《社会保险法》最新立法趋势分析及新政策立法方向解读 2、关于《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进程介绍及立法目标介绍; 3、现行五大社会保险:养老、工伤、生育、医疗、失业等保险的新要求及新规定; 4、即将有重大调整的几项社会保险新变化:如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5、员工个人跨地区就业的,保险关系如何转移?能否转移?是否能五大社保同时转移? 6、员工(包括台港澳地区的员工)个人退休时,基本养老金标准和缴费年限有什么关系? 7、员工退休时享受的社保待遇有否新变化?外籍包括台港澳的员工如何领取各项保险?、 8、新《社会保险法》跨地区就业缴费年限如何累计计算? 9、用人单位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如何处理? 10、新《社会保险法》试用期间社保缴纳规定 11、员工不愿意买社保或员工自愿降低投保基数,并与单位签有协议的情况下,该协议是否有效? 12、新《社会保险法》下如何正确的计算工龄? 13、新《社会保险法》下办理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4、企业“女职工”和“女干部”的认定方法,退休年龄等纠纷如何处理? 社保热点之一:内地规定养老保险今后不得办理退保? 是否标志着社保政策趋势做重大调整? 社保热点之二: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可按基数12%跨省转移? 新政策为企业及员工带来哪些影响? 社保热点之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能否全国统一? 第二部分:《工伤保险条例》解析与工伤处理实务操作 (一)、(工伤保险条例)权威解读 1、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参保范围的最新规定; 2、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保险基金的最新规定; 3、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认定范围的新规定; 4、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对不得认定工伤范围的新规定; 5、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对劳动能力鉴定的最新规定; 6、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时限的新规定; 7、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最新规定; 8、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关于行政复议前置程序的最新规定; 9、最新《工伤保险条例》不参保单位法律责任的最新规定; 10、最新《工伤保险条例》专家权威解答。 (二)、工伤处理实务操作 (1)、工伤事故与工伤认定 1、工伤社会保险的适用范围 2、如何认定工伤赔偿责任人主体? 3、伤亡概不负责条款是否有效? 4、如何理解工伤保险的无过错责任原则? 5、企业能否追究工伤职工的过失赔偿责任? 6、如何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7、违章作业导致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8、出差过程中,突然病亡算工伤吗? 9、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认定为工伤吗? 10、那些情况视同为工伤? 11、职工见义勇为受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12、职工因工陪酒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13、“认定工伤”、“视同工伤”、“不认定工伤”的法律界定。 (2)工伤事故与工伤保险待遇 1、哪些工伤待遇由单位支付?哪些工伤待遇由经办机构支付? 2、工伤职工超过规定医疗期如何处理? 3、单位能用商业保险赔偿职工工伤待遇吗? 4、工伤补偿与民事赔偿出现竞合怎么办? 5、职工工伤治疗、医疗期间可享受那些待遇? 6、伤残职工享受哪些待遇? 7、职工因工死亡,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3)工伤责任承担与工伤争议处理 1、用人单位如何向第三人追偿? 2、劳务派遣、承包租赁过程中发生工伤,如何向实际用工单位追偿? 3、单位对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不服怎么办? 4、典型工伤争议案例分析。 七、会议费用: 人民币18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协助做好报名组织工作。参加研讨会的同志请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传真或电邮会务组,会务组将根据报名回执表寄发或传真报到通知,告知具体报到地点、乘车路线、日程安排等事项。 八、会务组山东及青岛地区报名: 电话:0532-85900010 85900001 传真:0532-85900011 85900002 联系人:王老师 13176885881 党先生 13953237978 E-mail: wangxiaoyan@goldencareer.com.cn 网址: 汇款账号: 账号:37101986165051007205 开户行:建行青岛宁夏路第二分理处(简称:建宁二分) 税务登记号:37020274720153X号 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协会 电话:010-51165156 传真:010-51165108 联系人:李老师 13683566131 中国人力资源管理协会 青岛金前程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 二0一0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报名回执表:
备 注 1、请用正楷字详细填写此表,并加盖公章; 2、是否住宿:是□ 否□ 单间□ 双人标准间□(请在□里打勾选择) 此表可复印。请在报名回执表上加盖公章。 重要提示: 1、 贵单位在本次培训中如有问题需要老师解答。请在会前将问题用A4纸打印好传真或发送到 http://wangxiaoyan@goldencareer.com.cn, 我们将安排专家现场为您解答。 2、 青岛地区报名同志请直接联系主办方之一金前程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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