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人社局发布《关于集中办理2010年高校毕业生报到落户等就业手续的公告》,并发布了2010年度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在本市报到、落户、派遣、改派等有关政策流程,详情可登录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查询。根据公告,7月19日—8月6日,市人社局将集中为毕业生办理报到落户手续。据了解,集中办理地点为青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工作时间为7月19日—8月6 毕业生要网上注册 网上注册方面,省内或省外高校的毕业生登录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首页“用户登录”处点击“毕业生注册”,选择“省内院校毕业生”或“省外”,显示协议界面,点“接受”按钮,进入省内院校毕业生注册界面,按要求输入正确信息后,保存注册信息。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毕业生还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山东省大中专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五市三区的报到要登记 在报到程序上,市内四区及高科园生源未就业毕业生登录 “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在首页“用户登录”处,用个人账号、密码进入个人页面点击“网上回生源地报到”。如果是五市三区毕业生,在网上报到后,还要持报到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生源所在地人事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报到登记手续。 落户看户籍地和工作地 市内四区及高科园生源未就业毕业生在网站注册个人信息后,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本市高校毕业生持户籍证明书)、入学前身份证(或入学前迁出派出所开具的迁出证明或户口簿)到市人社局毕业生就业处开具落户通知书后,再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五市三区未就业毕业生持以上材料直接到家庭所在地人事局开具落户证明后,再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已就业毕业生的落户,如果在市内四区及高科园就业的毕业生,接收单位通过 “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与毕业生签订网上就业协议书后,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入学前身份证,五市三区及外地生源毕业生持毕业证、单位落户证明信(首页“公告栏”下载,单位盖章)到市人社局毕业生就业处开具落户通知书。其中,青岛市内四区及高科园生源毕业生持市人社局开具的落户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五市三区和外地生源毕业生持开具的落户通知书及相关证明到单位集体户所在派出所或人事代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在五市三区就业的毕业生,接收单位通过 “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与毕业生签订网上就业协议书后,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入学前身份证、毕业证、单位落户证明信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当地人事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开具落户证明,持相关证明到单位集体户所在派出所或人事代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毕业前未就业要二次派遣 二次派遣是指青岛市生源毕业生毕业之前未落实就业单位,报到证派遣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在两年派遣期内又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办理二次派遣手续。省内高校毕业生的二次派遣,用人单位登录 “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按照与省内高校毕业生签约流程签订网上就业协议,打印“山东省高等 (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持报到证、身份证(五市三区生源毕业生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到市人社局毕业生就业处办理二次派遣手续。省外高校毕业生的二次派遣,用人单位登录 “青岛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按照与省外高校毕业生签约流程签订网上就业协议,打印“山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持报到证、身份证(五市三区生源毕业生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处办理二次派遣手续。 (记者 陈珂 刘延青) 相关链接 这样办理失业登记 凡青岛籍未就业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在两年派遣期内,如果想自己投保或参加劳动部门组织的就业指导,可申请办理失业登记。 毕业生通过档案查询方式,经查档案在毕业生就业处时,毕业生本人在明确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名称后持书面申请书、报到证、身份证来开具“青岛市大中专毕业生申请办理失业登记介绍信”,然后持此信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办理时间为应届毕业生于毕业当年的10月8日开始办理,往届毕业生在两年派遣期内可随时办理。市内四区及高科园生源毕业生到市人社局毕业生就业处办理,五市三区生源毕业生由户口所在地人事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咨询电话:83870253办公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市政府会议中心108房间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31-883668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