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互动百科网评审部的负责人孔妍妍如以往一样一一审阅着用户重新提交的新版本的内容。 但从中午开始,一个现象引起了她的注意。在众多提交的新版本的内容中,有关“人物”的修订量明显增多,尤其是对于学历的修改,相对于以往的增量,单是8日一天,就增加了70%~80%。此异常也引起了其他部门的关注,连公关部负责人李咏梅也来到评审部询问此事。 这一日是“唐骏学历门”事件爆发的第 唐骏事件背后的严峻事实是:中国高等教育学历的伪造早已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地下产业,在一次次的打击之下,该产业的技术手段也正在不断地“与时俱进”。 8日后,“人物”的修订量仍在持续增加。 假学历乱象 对中国假文凭的泛滥程度,从街头的“办证”广告的数量即可窥见一斑。 对于中国假学历的数量,目前并无权威的统计数字。不过,一组数据和案例颇有意思。 一个是来自安徽省证书验证中心,从2001年9月成立到2005年,该中心共受理11858份学历文凭验证,发现假学历2736份,国家不承认学历468份,两项相加占总数的1/4强。 另一个数据则是,从2002年到2006年底,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共接受社会各界高等教育学历认证109141份,其中查处的“问题学历”约占查询总量的9.9%。 从2002年起,中央四部委曾经组织一次整治官员假学历的严打风暴。在全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以上干部和中管企业领导人员共67万多人的学历、学位中发现了15000多例误填、错填或虚填、假填。 官员热衷混文凭的目的很简单:升迁。 被广泛引用的例子是江西省官员胡长清学历造假事件。据报道,胡长清在位时,托人在北京中关村大街上胡乱买了一个法学学士文凭,从此即开始以“北大才子”自居。对这样的公开造假行为,在胡长清担任江西省领导时,却从来没有人公开提出过质疑。 “这都是面上的问题,老鼠称王,肯定是猫出了问题,中国人自上而下,骨子里都还延续着几千年等级制的思维模式和做法,而不能输在起跑线上的唯文凭论,正是在这种土壤下滋生的一种太普通不过的现象。”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顾海兵表示。 2万元即可办理 要找到办文凭的代理人并不难,在百度敲入“代理文凭”字样便出现90多万个相关网页,记者很容易联系到一名自称“专业办理国内外文凭、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证明”的专业人士Q先生。 按照Q先生的说法,若记者办理一张美国大学的文凭并要取得相关所有证明的认证,全套需2万元(当然不分地方和学校),按照“行规”,记者需“先把个人资料发过来,同时预付30%的定金,他们办理好后给记者看货确认再付余款”,时间需4个月左右。 至于原因,Q先生表示,此次为记者办理的文凭是可以在相关机构查询验证的,是属于高仿的。Q先生明确表示,该证书在美国大学的验证证明无法做到,但在国内的验证体系完全没问题。“国内用人单位都是通过查询教育部所属的一些认证体系来分辨您国外学历的真伪。” 至于记者的“高仿证”能够通过认证的原因,Q先生表示,他们是通过一些内部关系办理这些事宜。 而目前,还有另外一种方式可通过相关系统的验证,那就是利用黑客手段直接入侵教育部门和高校的正规网站,按照个人和教育培训机构提供的信息数据,在网站后台数据库添加不存在的学历和证书信息。曾有犯罪嫌疑人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先后攻击“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江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等网站,向网站数据库添加公共英语三级、计算机二级、自考等各类信息2200余条,每条提成20~80元不等,共获利10余万元。 而在整个链条上,也基本是“群体”合作。 较为普通的一般分为三个等级,老板、中间人和直接与客户交易的联系人均单线联系,互不认识。 对于该公司的规模以及情况,Q先生表示无法告知,“但2万元已经是超低价了,即便是团购也只能是这个价格,现在生意并不好做。一单生意层层分钱,分到每个人的手里并没有多少。” 至于记者的“学历证”,Q先生表示在15周后可以拿到。 “野鸡大学”渗透 当然这只是获得“假学历”的其中一种方式。按照中国假学历的说法,一是“真的假文凭”,即办假证的;二是“假的真文凭”,也就是文凭注水,而“野鸡大学”显然属于后者。 就在今年高考时,《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曾以美国一所大学在国内代理人的身份与湖北武汉的一家中介服务机构取得联系,该公司一名姓何的经理表示,公司与国内很多高校都有合作,国内外的价格均差不多,海南的生源要高一些,代理招生成功的话,一个学生一般收5000元,甚至上万元。而2009年,代理招生的价格在1500~2500元不等。 记者要做的就是将美国的大学招生简章发于他即可,整个过程,对于记者代理的是哪所大学,他并不过问。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美国一些“野鸡大学”前几年就大摇大摆地进军中国。一些“野鸡大学”还推出种种招生“优惠”:不用来美读书,通过中文教学就可拿到美国学位。据调查,由“野鸡大学”颁发的学位不在少数,尤其是MBA学位最吃香,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重灾区”。 不过,国内一些“野鸡大学”的代理人也随处可见。 就在高考当日,记者去了北京几个考点,在校外等候的人群中,除了家长外,还有一拨人,他们拿的是海外求学的征询表,征询的主要问题是,家庭收入情况以及对专业的了解程度,记者也是被询问者之一,最为关键的是要留下联系方式。就在记者做完征询之后,就接到对方的电话,先是了解孩子考试情况,随后,就向记者推荐一些不知名的大学。 “国内‘野鸡大学’的招生一般分两种,一种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在教育系统里并且有一定关系的,另外就是和教育系统毫无关系,我曾办理过的一个案子的被告就是账户上只有2000元的公司负责人。”曾办理过“野鸡大学”官司的教育界律师田坤告诉记者。 唯学历论的土壤 在与Q先生聊天的过程中,对于屡次“越位”的咨询,他并不是没有怀疑记者的身份,记者最终以一个“两区合并,竞争压力大,为进一步在单位的评价体系中有足够的资本得以提升,才出此下策。当然,有个外国文凭在手,而且还是美国的,身价上自然是与众不同”的理由让其信服,毕竟,这是当下使用假学历的一种较为普遍的心态,即,普通百姓买假证是为了找工作的需要,官员热衷混文凭的目的是升迁。 一名ID为“人民公仆一员”的网友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他们那里国税局一名何姓正科级干部,在职前的文化程度是小学毕业。1963年出生的他,没参加过任何成教或自考进修,但到了1999年,他的学历居然摇身变成了“XX财经大学”本科,于是“很自然地升为正科长”。 众所周知,现在国有企业评职称,已经不仅是看工龄长短了,有时候不达到什么学历就不能提拔为什么层次的干部,什么级别的干部学历要达到一定的比例。 “有些地方提拔厅局官员要求有硕士学位。”长期关注假文凭现象的顾海兵认为,这种干部任用标准使一些人“不得不去造假”,“用人单位也一样,门槛就摆在那儿,是有文凭、有工作经验。” 北京一家IT企业的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现在公司每年要招多少大学生也是一个任务指标。 “不会有多少人去追究职工学历的真假,但是你必须得有那么一张纸。”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顾海兵: 假文凭泛滥不要只打在造假者的身上 第一财经日报:怎么理解“假学历”乱象的背后原因? 顾海兵:这背后是我们对等级制度的一种继承。中国的历史是经过数千年来专制制度一路走过来,典型的就是通过科举制度来选人,实际上就是皇帝作为考官,这种历史这么悠久,我们骨子里还是喜欢标准化,无论是过去的皇帝也好,现在的高官也罢,人们喜欢以他们的评价作为评价。而真正的选人标准并不是掌握在几个高官手里或是某些标准之中,而是掌握在这个岗位真正干活的人的手中。 比如说,我们的高考用这么标准的答案来选人,而把真正教学的教师、把培养人的人撇在选择之外,多少年,都是用这种格式化的评价体系来选人。再扩展一下,就是所谓文凭选人。 一些发达国家总是有创造性的举措,都是干活的人去选择,比如,你要申请哈佛大学,有专门的教授委员会,对所有的申请人一个个过筛子,若干教授发表对这个学生的评价,而不是靠一张文凭或者所谓高考状元,所以,人是活的,纸上的东西是死的。 再比如,所有参加体育比赛的优秀的体育运动员,是怎么出来的,是教练员选出来的,我们是文凭论英雄,北大的文凭就怎么怎么样,北大的文凭就不能卖肉,这是非常荒谬的。 日报:学历对于人们来说感觉还是很重要。 顾海兵:公务员考试,过去,大专文凭不让考,据说大专学生闹了一下,现在大专生可以考公务员了。直到今天,在一些领域还公开歧视没有学历的人。 现在是什么事一讲就是文凭。这个岗位必须是硕士,这个岗位必须是博士,这个岗位必须有工作经验,凭什么?不管有没有工作经验,有没有文凭,都应该有平等的机会参与面试和笔试。尽可能给更多的人更多的机会。所以假文凭的事千万别只打在造假者的身上。 大学的指标,80%的博士,90%的博士,你什么意思?不是博士的,你要赶走啊,没有博士的大学就有问题吗? 可是没学历不等于没文化,我曾经说过这样的话,有文凭的人,至少20%名不副实,没有学历的人,至少20%是很有才华的,所以用文凭选人,至少会造成40%的损失。 日报:假文凭的泛滥如何解决? 顾海兵:要从根本上解决,需要很长时间,可能是一些重大事件的出现,不过,一些发达国家的一些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就是选择人才时,第一时间不需要说出你的学历。如果知道你是北大的,这就具有天然的优势,这是不公平的。 “野鸡大学”:法律的“盲区” 谈起6年前代理过的两起“野鸡大学”官司的代理,田坤颇有些无奈,因为官司虽然赢了,但却无法执行。 两个案子的原告都是被骗学生,第一个起诉对象是一个没有法人代表的公司,也就是说,这个“公司”连“野鸡大学”都称不上,也成不了被告,无奈之下,30多名受害学生不得不起诉招生的主要负责人,而负责人根本不露面。就是这样一个公司,竟然可以在学费高达1.5万到2万元的情况下招生200多人。 “一般情况下,如果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的话,这样的事在法院很难立案,一是被告不好找,关键是在这两个法中,没有和教育相关的内容,是一个法律空白。”不过,依据《刑法》中“诈骗罪”的相关规定,案子,法院还是受理,田坤也胜诉,但却无法执行,因为该公司的账户上根本没有钱,学生所交学费打到的是一私人账户,并非对公账户。 而第二个官司的情况和第一个比较类似,有所不同的是,该公司用北京一商业性大学联合办学的名义进行招生,但该大学却成不了被告,最终,官司赢了,而该公司的账户上只有2000元。 “虽然,依据诈骗罪可以起诉,但在整体上,法律在教育领域的相关内容还是一个空白。即便有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2004年开始实施)和1996年的暂行规定,但这些只是规章,只能作为参考,并不成为法律的主要依据。”田坤表示。 让田坤比较担忧的是,目前国内的“野鸡大学”渗透到了二级城市以及县一级别,国外的“野鸡大学”则在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发展。 “如果法律继续空白的话,自然是给‘野鸡大学’迅速敛财的机会,同样,也会有更多的学生和家长受骗上当。”田坤认为。 而在法律层面缺失的情况下,田坤认为,包括教育系统在内的管理部门要想办法,去建立一个投诉的畅通渠道,让全民参与。毕竟,孩子的青春不能因为社会管理体系的不完善而有遗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