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胶州市一建筑公司承担下南京路与绍兴路交界处一处房地产项目,33岁的胶州人杨某知道后,以给工地“看门”的名义进入工地,他纠集多名帮手,扬言要负责工地的沙土等原材料进出,还在工地的入口处盖起了一排临时房,将工地大门守住。之后,杨某等人威胁工地项目经理必须从他的手中购买建筑材料,否则他会派人采取威胁司机、扎车胎、砸车等方法恐吓,禁止别人送货。 杨某控制原材料的进货 抢劫罪 工地材料随意偷抢 杨某等人俨然把工地当成了他们的“家”,凡是工地里的东西,他们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有人制止就会遭到报复。去年6月份,杨某几名手下趁着夜深盗窃工地的钢管,遭到一名工人的制止后,几人竟返回“办公室”,抄起棍棒和砍刀追打工人,甚至将工地施工方的一间办公室门窗全部砸毁。第二天一早,几人开着车进入工地,大摇大摆地装好几车钢管、铁卡子等材料,拉出工地卖进了废品站,价值20多万元的材料竟被他们以4000元的价格处理掉了。 诈骗罪 用假名给人打欠条 一方面将沙土高价销售给建筑工地,另一方面杨某等人还对沙土的源头打起主意,2009年3月至7月间,杨某指使高某等骗取建筑用沙,并许诺每骗一车沙给高某提成500元,每次高某都会通过打电话等方法,以沙送到工地后立即给钱等谎言,将送沙车骗至工地,可等卸完沙土后再用推脱、威胁、用假名打收条等方法将沙据为己有。杨某等人交代,每次他们都用假名字给沙土商打欠条,等到对方上门要钱就耍赖不承认,再不行就动手打人。 敲诈勒索罪 别人交易他要提成 控制了整个工地,杨某似乎对自己的“霸道”也心有余悸。2009年7月开始,杨某同意了各项目经理自行购买沙土、水泥等原材料的要求,但提出每方沙必须给其20元提成,否则还是不能随意进货,各项目经理盘算后只好答应,仅沙土一项材料杨某等人就提成近4000元。 盗窃罪 抢来财物逼人“赎”回 2009年6月份的一天晚上,杨某手下提议在工地一号楼附近有打夯机可以偷出来卖钱,杨某就带人一起引开工地值班人员的视线,让“另一队人马”到一号楼去偷,打夯机被偷出后抬到一辆大货车上。第二天,杨某对一号楼经理讲他晚上抓住偷打夯机的人,拦住被盗的打夯机,如果要把打夯机赎回去就得付1000元钱。 寻衅滋事罪 偷来铁管强卖废品 2009年7月中旬一天,杨某和手下来到一废品店,指着老板说没钱吃饭、吸烟了,让对方赶紧准备3000元钱,否则砸店,拿不出钱还来。接连两天,杨某等人果真天天出现,最终拿走了1800元。2009年7月下旬一天,杨某等人开车送到废品站两根铁管,废品店老板不敢收,对方当场就要砸店,因怕惹麻烦,过磅后老板给了3900多元钱,可过了一个小时,几人又返回废品站,硬说磅不准,得拉走自己称量,可钢管拉走了,先前废品站老板给付的3900多元钱也跟着 “打了水漂”。 容留卖淫罪 收房租还收保护费 2008年3月,杨某听说不少卖淫女因为拆迁原先租住卖淫的出租屋被拆了,杨某当即以每间220元至300元的价格租下了错埠岭东吴东山村九间平房,然后把所有房间统统租给了这些卖淫女。杨某每月租价只要300元,但每名卖淫女必须每月支付给他500元保护费。 于顺 陈楠 强迫交易、盗窃、容留卖淫罪、敲诈勒索罪、诈骗、抢劫、寻衅滋事……工地里刚刚开始拉土石方打地基,杨某就开始组织自己的团伙“进驻”工地,向所有进出工地运送沙土水泥的汽车收取保护费。杨某和手下在南京路上这处工地盘踞了8个月,从中获利数十万元,造成施工方损失近百万元,而杨某犯下的罪责远不止此,组织卖淫、盗窃、诈骗工地财物,杨某等人无恶不作,惹下众怒,最终被市北警方抓获。昨天,市北法院对杨某等15名被告人作出判决,其中杨某被指控7项罪名均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28.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