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文强的妻子周晓亚归案后表现得主动积极,对共同受贿部分全部承认并在法庭上说“文强不如狗”。然而,在得知文强一审被判处死刑时,周晓亚将一些受贿行为大包大揽,极力为文强开脱。其辩护律师解读称其不能接受丈夫被判死刑。 对于文强的妻子周晓亚180度转弯的变化,其辩护律师倪泽仁解读了其中的曲折详情。 人民网6月20日报道 在和文强共同受贿一案案发后,文强的妻子周晓亚归案后表现得主动积极,首先把受贿的事实和赃款的去向做了交代,对共同受贿部分全部承认并在法庭上说“文强不如狗”。 然而,在得知文强一审被判处死刑,自己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后,周晓亚在二审时,将一些受贿行为大包大揽,称她收受的很多财物及房产文强不知情,属她一人所为,极力为文强开脱。 对于周晓亚180度转弯的变化,其辩护律师倪泽仁解读了其中的曲折详情。 行为怪诞的会见 2010年1月1日,酣睡中电话骤响,来电显示为重庆,顿时我心头一惊,睡意全无。刚刚结束了世纪大案“亿霖传销”和“山西溃坝”案件的辩护工作,受周晓亚亲属的委托,我又接受担任“重庆打黑”系列案中文强妻子周晓亚的辩护人。 2009年12月12日,李庄因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触犯《刑法》第306条,被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刑事拘留。次日,经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依法执行逮捕。李庄案中,媒体网络给“重庆打黑”系列案件中从事辩护工作的北京律师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压力。 律师们只要听说谁将前往重庆,总要送以善意的叮咛“小心点。”前车之鉴告诉我,代理这种案件,有可能被媒体网络推到台前大出风头,但也有更多的可能是被媒体网络唾骂不止。 不过,一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面对强大的国家司法机关,在长达一年的诉讼期间被关押在看守所,与世隔绝,处于一种“二比一”的强制困境。此时的律师,更有义务代表其家人“探亲抚慰”,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作为一名律师,无论如何不能在当事人求助法律帮助的时候,以个人安危和意愿而婉言谢绝。 不过,接待周晓亚的委托人那天,双方谈话前的“怪诞举止”,让我每次回忆起来,还是觉得既好笑又无奈。 当时,我住在重庆某酒店。委托人进房间后,先将自己手中的3部手机的电池板抠下,放进洗手间,并用浴巾掩盖好。我也按照如此“程序”做好准备。随后,双方的谈话开始。由此可见,李庄案带给律师界特别是刑辩律师的后遗症是多么严重,不少律师在会见中的言辞也表现出躲躲闪闪。 2010年1月25日,我接到了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出庭通知书》。周晓亚受贿一案,定于2010 年2月2日9时30分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大审判庭审理。 根据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的《起诉书》,此次开庭审理的被告人有文强及其妻子周晓亚、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重庆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赵利明、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上述5名被告人被控涉嫌受贿等多项罪行。本案审判长为刑一庭庭长,出庭公诉人为“十佳公诉人”么宁等3人,5名被告人均委托了辩护律师。 根据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将持续5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