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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税局解决网友问题反馈 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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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6-15 22:57:12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6月8日,青岛市地税局副局长王娴梅作客“民生在线”栏目,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网友共提了25个问题,现场答复23个,线下答复3个。下线后,市地税局针对网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线下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对一般政策性解答问题不再反馈):

    一、反映胶南税控器具销售商问题

    原帖主题为“胶南市地税税控器服务商欺骗用户,必须让我们用660元买4G的U盘!”

    线上答复为:

    您好这位网友!我局在发票管理改革及税控收款机推广的过程中,为了规范税控服务商的销售行为,制定下发了《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税控服务商销售税控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地税函[2010]52号),要求各服务商按“纳税人应认购产品”和“纳税人选择认购产品”项目,对各种销售的产品分别进行详细的价格公示,明确告知纳税人应安装使用税控收款机包涵的产品范围和可以选择购买的附加产品种类,以保护纳税人的知情权,杜绝借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搭车”销售其它附加产品,防止出现侵占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同时要求各基层局在纳税服务大厅向纳税人公示此规定,并督促税控服务商将此文件及所有产品销售及服务价格清单在每个税控收款机登记注册、培训及销售场所进行张贴公示,并向广大纳税人进行广泛宣传。您如有异议,可向主管地税机关征管部门申请,经确认不需购买的,可与税控服务商协商退货。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支持!

    此发帖人随后回帖“您的回答完全是空话、官话。要有法可依,更要执法必严。贵局仅仅发个通知,实际的落实情况是否监管到位,是否有回馈机制。我所陈述的完全是事实,贵局可进行调查,不要把文件搬出来宣读一通就完了,贵在落实!”

    当时线上及时给予了回复:“这位网友,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监督!这个问题上午看到您的留言后,我们已对胶南局进行了调查核实,基本确认了该局的做法与您反映的情况是基本一致的。我们会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对您反映的问题进一步调查落实,您是否留下联系方式或拨打我局举报电话83888865,下一步我们会随时与您保持联系,并将调查情况向您反馈。”

    推进落实情况:事后的调查处理情况为:税控机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改革的要求推行的,由市招标办统一招标确定了五家税控机销售商,税控机是必须购买的,其他诸如打印机、读卡器及报税U盘等是非必购设备,纳税人可根据需要自愿购买。负责胶南区域税控机销售的销售商在销售税控机时,将部分附件如读卡器及报税U盘列为必选设备,出现了借销售税控机而搭售其他设备的情况。6月8日,胶南市地税局在民生在线访谈网页上看到该帖子后,立即进行了调查,发现发帖内容属实,随即联系税控机销售商,要求其立即停止搭售行为并对纳税人购买的非必选的设备进行退货;同时通过电子邮件联系了发帖人,表示将联系人税控机销售商对纳税人购买的非必选设备进行退货。此后,胶南市地税局做出两项决定,一是该局在办税服务厅和税控机销售场所进行公示,明确除税控机外的其他设备为非必选品,但纳税人可根据需要自愿购买。二是除对该个案责成销售商进行退货外,对于所有已经从税控机销售商处购买了除税控机以外的其他非必选设备的,如需退货,由胶南市地税局在办税服务厅和税控机销售场所进行公告并联系税控机销售商,一律全部给予无条件退货。

    该发帖人于6月11日给市地税局发了电子信件,表示胶南市地税局已经联系过他。我局于6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联系了发帖人,告知了胶南市地税局做出的两项决定并请发帖人进行监督,如发现情况不属实请随时同市地税局联系,市地税局将密切关注该类问题,坚决纠正和制止侵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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