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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价联动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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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6-13 05:45:14 青岛早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油价联动将继续执行

    根据听证会方案,修订完善现行客运出租汽车运价与燃油价格联动规定,燃油代表品价格由现行的90#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改为93#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以今年4月14日国家上调成品油价格时93#汽油最高零售价格(6.57元/升)上涨1元/升为联动的中准价,再以此中准价上下各0.5元/升为油价波动区间来安排联动方案。 油价超7.07元收附加费

    完善后的客运出租汽车运价与油价联动方案的主要内容:以省物价局公布的93#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为油运价格联动燃油代表品价格,当油价上涨为每升7.07元 (含7.07元)-8.07元(不含8.07元)区间时加收燃油附加费,具体标准为每客运车次1元。若油价回落至每升7.07元以下且稳定一个月以上,则取消加收的燃油附加费。具体实施方案由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委根据油价变动情况适时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实施客运出租汽车运价与油价联动方案后,如政府下达出租车燃油补贴,则按补贴的标准和时限折算为油价,如平均油价仍在油运价格联动机制油价区间内,则继续收取燃油附加费;如低于油运价格联动机制油价区间,则停止收取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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