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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住院最高可报32万 报销额度年底仍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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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6-06 06:00:43 青岛早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昨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称,我市从今天起,岛城七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将提高到12万元。这是继去年下半年上涨后的再次调整,参保职工特别是危重病参保职工的保障水平将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算上城镇职工医保的最高20万元大额医疗补助金,我市参保职工住院最高可报销32万元。

    基本医疗最高报12万

    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最高支付限额是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所能报销给参保患者医疗费用的上限,又称“封顶线”,在此之前先后三次调整最高支付限额。

    据了解,目前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包括两部分,一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二是大额医疗补助金,全部参保职工都应该缴纳。调整后,从今年6月1日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每个医疗年度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超出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最高可由大额医疗补助金报销,最高额为20万元。也就是说,参保职工每个医疗年度最高可报销医疗费32万元。

    报销额度年底还要涨

    “截止到目前,七区共有参保职工170万左右,调整封顶线后,职工医保缴费、住院结算方式等都不发生变化。”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根据国家和青岛新医改相关规定,今年我市职工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要提高5个左右的百分点,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此次调整后,市内七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9万元提高到12万元,“年底我市将把这个标准提高到15万元,达到职工平均工资的6倍。”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说。

    五市报销标准跟着变

    目前,七区作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区域,胶南、胶州、即墨、平度、莱西五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仍实行单独统筹。按照规定,五市应根据当地医保基金收支情况,结合国家、省、市医改方案精神,参照市内七区的方案稳步进行调整。当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市统筹后,“封顶线”的变化将全市统一调整。对此项政策调整存在疑问的市民,可拨打热线12333咨询。 (记者 陈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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