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西环保分局下达的处罚通知书 工厂的设备也已经停工 工厂的设备也已经停工 工厂已停产 近期将全部拆除 5月21日,莱西环保分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规定,对该工厂经营者姜云庆实施行政处罚:首责令其停止生产,处罚款2万元。并于当日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现场发现该塑料加工点已停产。 5月28日,莱西环保分局领导和沽河办事处迟副书记、莱西经贸委丁副主任一起,再次来到沽河街道牛溪埠村的该工厂查看,该工厂已进行了停产。部分厂件也进行了拆除。该工厂负责人姜云庆也表示,近期会对自家工厂进行全部拆除。(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