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委组织部了解到,2010年我省将选拔2633名大学生到村任职,担任“村官”。除应届毕业生外,毕业1-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都可报名参加选聘。报名时间为5月28日至6月3日,考生需要经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选拔环节。担任“村官”的大学生了除了享受被推荐参加选调生考试、在考公务员时有加分等优惠政策外,符合相关条件的,还可以由国家代偿上学期间的助学贷款。 15地市选聘 记者了解到,2010年全省共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2633名,其中:济南市100名,青岛市100名,淄博市170名,枣庄市320名,东营市50名,烟台市92名,潍坊市631名,济宁市257名,泰安市170名,威海市109名,日照市47名,莱芜市60名,德州市172名,聊城市170名,菏泽市185名。临沂市、滨州市今年不选聘。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山东生源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1至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担任过学生干部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也可选聘。参加我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活动期满和各地自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考核称职,经县级主管部门推荐,可以参加选聘。 不能参加选聘的有六种情形,分别是: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在大学期间被学校给予纪律处分的;不能在规定学制内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2008年、2009年省委组织部组织选聘录用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影响选聘的其他情况。 记者了解到,选聘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报名的时间为5月28日至6月3日,毕业生可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可享受8项政策待遇 “对大学生村官的使用,将按照有利于管理服务、有利于开展工作、有利于培养锻炼的原则,根据聘用人员特点和所学专业,合理安排任职村和工作岗位。重点派往有一定工作基础、班子坚强、村风民风较好的村。自愿回原籍所在县(乡镇、村)任职的,优先安排。”记者从市委组织部了解到,聘用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按照有关程序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 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比照本地乡镇机关直接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的同等学历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聘用期间,按照当地对事业单位的规定,参加相应社会保险。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聘期考核称职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 除了这三项政策待遇外,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2年以上,考核称职,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在村任职2年后,考核称职,3年内报考我省县级及以上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4分;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8分;参加地级以上市、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在村任职2年后,考核称职,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此外,大学生“村官”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可计算工龄,到经济欠发达县的村任职的,户口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也可根据本人意愿迁往工作地。 记者 李晓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