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上旬,山东大学博士后甄鹏在浏览某数字化期刊数据库时,偶然发现自己2001年发表过的一篇论文刊登在2005年3月的《金属学报》杂志上,该论文除了更换标题、文字稍加变化,在计算模型、数据、计算结果以及最后结论等方面都与自己的论文无异,但该论文第一作者竟是同校物理学院老师董女士,甄鹏一气之下把董女士和《金属学报》杂志社告上法庭。甄鹏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甄鹏介绍, “那是我读硕士期间的研究成果。”甄鹏告诉记者,当时他是山大物理系的学生,董女士是系里老师,但没给甄鹏上过课。而现在甄鹏在山东大学科技园工作,两个人也算是同事了。甄鹏表示,出了这样的事他也很无奈,他只是希望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悉,2005年3月,董女士在《金属学报》杂志上发表了《Nin(n=2-6)原子簇的电子机构和磁性研究》一文,甄鹏认为董女士的文章只是简单地更换了文章的题目和对文字稍加变化,“基本上可以说,完全抄袭了我的文章”。甄鹏还告诉记者,在董女士的文章署名中,他竟然变成了第6作者,“这也没有征得我的同意,从常理上讲我也不会同意。” 甄鹏认为,董女士和《金属学报》杂志社的行为侵害了他的著作权:“往重里说,她的文章是抄袭和剽窃。”甄鹏曾给《金属学报》杂志社打电话协商解决此事,但杂志社编辑部主任肖女士认为编辑部没有任何责任,此事只能提交法院诉讼解决。 记者随后致电《金属学报》杂志社编辑部,编辑部负责人黄女士表示,甄鹏所说与事实不符,而且这属于山东大学内部纠纷,与杂志社无关,杂志社已将该情况反馈给山东大学,下一步措施要视学校的调查结果而定。 山东大学物理学院院长梁先生证实了黄女士的说法。他说山东大学学术委员会学术纪律办公室正负责调查此事,因为两篇论文学术性很强,现已将两篇论文交由物理学院有关专家认定,但具体调查结果还没出来。“我们也将在调查结果出来的第一时间给《金属学报》杂志社一个答复。”梁院长说。 记者多次拨打山东大学物理学院办公室电话,试图联系到董女士,但工作人员称,董女士已经知道此事,如果有必要她将主动跟记者联系解释。截至今天下午5点,记者仍未接到董女士的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