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网上媒体 新闻中心 > 正文

青岛工商局李沧分局积极推行人性化监管执法

1
青岛新闻网 2010-05-20 14:42:42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青岛新闻网5月20日讯  近日,位于李沧区书院路正在装修准备开业的某服装店老板李某接到了工商李沧分局执法人员送达的一份《预警通知书》,被告知要到工商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后方能开业从事经营,以防止造成无照经营受到处罚,李某这才得知,如果不办手续就开业还会受到执法部门的处罚,表示将遵章守法做一名合法经营者。这是市工商局李沧分局在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中推行行政指导,促进人性化、亲情化执

法的一项新举措。

    面对当前经济形势,青岛市工商局李沧分局结合辖区实际,在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中充分引入行政指导,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方面强化措施,促进了执法办案刚性化与行政指导柔性化的统一。

    一是强化事前教育预警。加强媒体宣传,在电视台开通“红盾时空”、“今日论坛”等栏目,宣传工商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加强教育引导,组织辖区11家大型零售商代表在全市率先开展了诚信促销倡议活动,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在辖区几所民办大学举办了“打击传销宣传进校园”现场咨询活动,引导大学生自觉抵制传销;联合团区委、区教体局向全区青少年发出了《公开信》,教育引导中小学生远离不安全不健康因素。开展苗头预警,在日常巡查中,对正在装修商业店铺的业主或者正在筹备的企业投资者,发出《预警通知书》,劝导其办理营业执照后再开业经营,防止形成无照经营;对正在筹建的食品加工小作坊或有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户,及时预警,督促其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对消费者投诉增多,一个月超过3件的,同类问题超过2次的市场主办单位,发出落实市场管理制度、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预警,提醒行政相对人及时纠正违法倾向。

    二是强化事中纠违告诫。在日常巡查中,对于首次被发现未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经营场所醒目位置的、非故意未发现经营的物品中有少量过期的等轻微违法行为,现场指导行政相对人立即予以纠正。对轻微违法行为未造成后果影响的,发放《行政告诫书》,予以严肃告诫、劝阻,并督促其整改。对辖区内信誉度下降或出现情节轻微同类违法行为的行政相对人,采取集体训诫、提醒规劝等方式,摆事实、讲道理,让行政相对人能充分权衡利弊,给予行政相对人自行整改留有余地。

    三是强化事后跟踪回访。对于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相对人,不是一罚了之,而是以纠正其违法行为、促使其发展壮大为根本,对其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予以指导帮助,使被处罚的行政相对人消除抵触情绪。对于发出预警、告诫的行政相对人,不走过场,而是回头看,看对其提出预警、告诫的事项是否已经改正,是否有其他的困难和问题需要解决。

    通过行政指导这种人性化工作手段,李沧分局今年以来发出预警34件,纠正了28起轻微违法行为,有效地净化了市场环境,并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建设。(贾军)

手机看新闻 | 查看所有评论 网友评论
1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用户注册
相关链接

上一篇:局长公开手机号 工商李沧分局投诉受理无障碍
下一篇:香茗诱人滋味难品 茶叶市场及消费纠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