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5月20日电 在今天上午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表示,去年7月,中央作出决定,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目前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推进,进展顺利,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郝明金介绍说,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办了一批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各级纪检 郝明金通报了查处的20起典型案件。他说,这些案件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全过程和各个主要环节,一个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审批、规划管理、土地出让、招标投标到建设施工、质量管理、物资采购、资金使用到最后竣工验收,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其中在土地出让、规划管理、招标投标这三个环节违法违纪案件比较集中。涉案主体既有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也有相关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负责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社会中介机构的有关人员。其中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的情况比较突出,另外,评标专家利用特殊身份在评标过程当中收受贿赂的问题也值得关注。 郝明金说,这些案件中有的是直接收受财物,有的是以补偿费、咨询费的名义收受财物,有的是本人收受,还有的是让配偶、情妇等特定关系人代为收受,有的是在位的时候为当事人谋取利益,退休以后再收受贿赂。有的收受的是现金、财物,还有的是收干股、红利、房屋和车库等其他形式的钱财。 据介绍,今天公布的20起案件,数额最少的58万,最大的2200多万,平均每个案件550多万,这比其他的党政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案件金额要大得多。 典型案件一览: (一)河南省郑州市原副市长兼郑东新区管委会主任王庆海插手土地开发收受贿赂案 王庆海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出让、规划审批、征地拆迁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1936万余元、港币20万元。其中,帮助某汽车销售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为其情妇谋利400万元;帮助该公司将取得的土地部分变更为商业住宅用地并提高容积率,收受人民币300万元;帮助某房地产公司取得27余亩土地,收受商品房15套(价值人民币415万余元)。2009年11月,王庆海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广东省江门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崇中滥用职权插手土地出让收受贿赂案 林崇中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向某商人低价出让土地,从中收受港币65万元,造成土地收益流失9404万元。林崇中因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三)江西省新余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吴建华受贿案 吴建华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揽工程、变更土地用途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258万余元。2009年10月30日,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吴建华有期徒刑十五年。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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