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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长徐剑波线下二答网友 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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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4-23 17:07:58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贴号:451】留言板 教师还有说话的权利吗?

    尊敬的局长,现在很多地方都在进行绩效工资的政策的制定。但是在莱西发生了这样的情况:有一个县城高中在大上一周突然召开了教代会,会议的内容是让老师通过学校制定的绩效工资条例。在开会之前各级部主任先找每个代表谈话说,校长制定个东西不容易,先通过再说。然后在会上,领导要求入会代表必须在10秒钟内以实名制填上同意。规定不准弃权,不准不同意。规定就这样通过了,老师被同意了。请问,教师还有说话的权利吗?所谓的教代会还能维护教师的话语权吗?领导能这样强奸民意吗?其实在很多学校也不同程度的存在着这样的现象,所谓的教代会只不过是领导用来通过他们制定的东西的工具而已。这样还有民主吗?教代会是学校管理体制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工参政议政的基本形式。通过教代会实行学校民主管理、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党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重要实现途径,是学校工作决策科学化的重要基础,也是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创造性的重要因素,对于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

    教育局回复:教代会代表是广大教职工信得过通过民主程序推选出来的,教代会代表的权利是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权按规定的程序,提出提案和议案;有权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意见等等。教代会代表的义务是要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积极发表意见,提出议案,讨论问题,参加表决,努力完成教代会委托交办的各项任务等等。学校领导在教代会讨论通过学校制定的绩效工资条例时要求入会代表必须在10秒钟内天上肯定是不对的,代表有权提出异议,作为教职工推选的教代会代表要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和义务,提高参政议政意识,行使好代表权益。

    【贴号:459】foolman Re:孩子上学

    徐局长,可否在百忙中回答我的问题呢?

    教育局回复:请你提出具体问题。

    【贴号:464】foolman Re:今年太平路小学孩子入学还需要房产证满2年吗?

    这个说法纯属扯淡,跟2年有什么关系啊?是又一个敛钱的借口吧

    教育局回复:根据《青岛市学籍管理规定》,小学招生按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原则来进行。如儿童有属于市南区的常住户口,可持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的户籍卡(本);以及与户口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房卡(产权证)、房单或其他相关凭证,在规定时间报名入学。相关事宜欢迎您致电市南区教体局教育科咨询,电话:88729255。

    【贴号:466】nengminkanfangzi 请问局长关于托管班乱办班的问题怎么解决

    请局长关注一下我的问题,因为我们青岛教体局已批准了民办非学历学校,这些托管即没有什么证件,开设专业又没有限制,这样民办教育是不是一种弊端

    教育局回复:据了解,有的小学周边存在一些托管班,主要是中午给学生提供午餐,下午学校放学后,由于时间关系家长不能接孩子,由托管班帮着看管孩子。如果托管班设立专业,招生收费,开展培训,就必须到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办学许可。

    【贴号:468】留言板 07年职称

    07年 08年职称为什么有的学校聘任 有的学校不聘任,有的学校补工资了,有的学校不补。同样工作,为什么待遇差别这么大呢?公平何在?

    教育局回复:按照省里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设置情况从聘任的下月起执行新任职务工资待遇标准。

    学校有违反政策规定行为的,请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反映。

    【贴号:472】留言板 如何体现教育均衡

    位于城市繁华地段的小学,由于其占地面积狭小,已经严重阻碍了学校硬件的发展,这对这样的学校教育部门如何体现出与硬件条件优越的学校的教育均衡?是否有撤并这类学校的计划?

    教育局回复:您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一直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2010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市区义务教育资源的均衡发展:一是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大薄弱中小学改造力度,2010年各区所有中小学将基本达到山东省制定的办学条件标准。二是继续加强市区初中建设,均衡市区初中学校办学水平。三是积极推广市南等区市定期交流校长教师的经验,积极推进师资的均衡。四是加大将优质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进一步遏制义务教育学校择校现象。五是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内涵和特色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能否撤并此类学校,由区(市)教体局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贴号:473】留言板 住房补贴,前几年市内四区都发了几万元,而我们其他区市,为什么没有,为什么?为什么?

    住房补贴,前几年市内四区都发了几万元,而我们其他区市,为什么没有,为什么?为什么?

    教育局回复:根据《青岛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青政发【1998】210号)要求,1998年12月制定了《青岛市住房货币化分配暂行办法》,其中第二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及市内四区财政拨款(包括预算外拨款)的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有条件的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2002年4月我市出台了《关于住房补贴计发和使用有关问题的意见》,有如下阐述:“《青岛市住房货币化分配暂行办法》公布实施以来,我市市级全额财政拨款单位绝大部分已建立健全职工住房档案并上报了有关申报材料……为尽快兑现职工住房补贴,鼓励职工购房,刺激住房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根据目前财力状况,本着效率优先的原则,现对住房补贴的计发和使用提出以下意见……”

    据了解,目前崂山区的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都未发放住房补贴。

    【贴号:475】xuebin_mao 请关注小学生学校托管

    去年就下文件了,要求小学为无条件按时接送看管的孩子提供免费托管,现在市内四区的小学落实的寥寥无几。有的根本就不开展这项工作,有的直接就是家长不需要,其实家长们是“被不需要”了。看看小学周边尤其是市南区中部热点小学周边的个人托管班吧,学校、老师就别再为了小集体的利益弄虚做假了!

    教育局回复:为解除双职工家庭的后顾之忧,保障小学生健康成长,2009年,青岛市在全国同类城市中率先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内四区小学生学校托管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字【2009】107号),在市内四区全面实施小学生学校托管工作,明确了小学生托管的性质、任务、内容和要求,切实解决了部分小学生放学后无人看护的难题。目前,市内四区小学均按照《通知》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实施了托管。这项措施解除了群众的后顾之忧,受到群众的称赞。为切实保障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下一步,我市将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小学生托管工作:一是不断提高学校托管的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学校托管制度,丰富学校托管内容和形式,形成具有青岛特点的学校托管工作模式。并对小学生托管工作进行督查,督促学校认真落实文件要求,满足学生家长的需要。坚决纠正“被不需要”现象的发生。二是在现有工作基础上不断加强和推广社区托管。借鉴上海、深圳等地的经验,在全市具备一定条件的社区积极开展托管工作的有益试验和探索。三是加强社会托管班的监管。向市政府建议,研究制定社会托管机构的卫生标准、消防标准,组织由教育、工商、公安消防、卫生、物价和街道等部门依据行业标准定期或不定期联合整治,对托管企业、个体工商户作全面摸查、清理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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